不锈钢条开发15岁女友「后门」 男友诱拍裸照加重改判2年
台北邱姓男子透过脸书社团结识年仅15岁的小美(化名),两人进而成为男女朋友,他却在交往期间以不锈钢条进行肛交,接着发生性行为,一审被台北地院判处1年6月有期徒刑。台北地检署检察官认为量刑太轻,不满上诉,高等法院法官认同检方的意见,最后加重改判2年有期徒刑。
▲小美直到被父母发现异状,才坦承与邱男发生性行为。(示意图/123RF,与本案无关,下同)
判决书中提到,邱男与小美交往之后,明知女友未成年,仍在2017年6月间要求对方自拍裸照,再传给他欣赏,甚至将人带到旅馆发生性行为,过程中不仅以不锈钢条肛交,还曾要求帮忙口交,并以iPhone手机将性爱过程拍下。
后来,小美的双亲发现女儿行为有异,加上手机中有多张不雅照片,进一步追问才知道发生上述这些事,气得报警并提告,但台北地院一审仅判邱男1年6月有期徒刑。
▲邱男至少握有小美3张裸照以及2段不雅影片。
检方强调,虽然邱男辩称有征得小美同意,但女方年仅15岁,性观念并不成熟,他却利用女友年少虑浅,要求拍摄裸露的不雅照片或是性爱照片,对女方日后的人格发展造成严重危害,情节慎重,一审量刑实属偏轻,尚非妥适,因此决定提出上诉,希望能撤销原判决并进行改判。
高等法院法官则认为,邱男与小美年龄相差20多岁,却利用自己的社会经验优势,漠视少女的性自主权,戕害女方身心发展甚钜,甚至可能损及日后对于两性关系的认知,纵使他犯后坦承犯行,也履行民事赔偿责任,但审酌犯罪类型、动机、情节等因素,加上一审共认定至少有3次犯行,兼衡罚责的确过轻,最后加重改判2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