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一通电话「劳检就来了」 网:劳权输大陆「可耻」

台湾劳工权益远远落后给大陆。(图/记者季相儒摄)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行政院日前拍板劳基法》一例一休修法,拟取消「七休一」,劳工可连续上班12天,再度引发网友对于劳动权益的关注,其实台湾对劳工的保障不仅落后给欧洲,甚至连大陆都比台湾更重视劳工权益。

有大陆网友在PTT八卦板分享大陆现行的《劳动法》,在工时方面,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超出部分支付加班费,每周至少休息一天,但综合前述工时规定,实际上大部分企业周休2日,加班费计算,以月薪除以22除以8计算,平日加班费1倍、法定节假日2倍、春节国庆3倍。

保险部分享有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合称「五险」,年假部分依照工作年资5-20天不等,解雇、遣散员工,一般情况下需要支付N(年资)+1或者N+3个月工资的遣散费,遇劳资纠纷,有劳动监察部门和劳动仲裁部门,如超时工作、不放假等可以直接电话邮件投诉,每个城区都有劳动监察大队来处理。

《劳动法》实际执行情况,以一线城市而言,劳动者胜诉率极高,但在偏远地区就差很远,即便在大城市,也有用责任制、派遣制来躲避劳动保护情形,有些行业非常普遍,如IT、教育服务业,这部分目前实际上只能靠市场机制来控制,比如太血汗的企业口碑就很差,大家就不去,要么多给钱要么少加班,算是保持一种平衡。

另外有一个在大陆工作的台湾网友则表示,以苏州为例,除非是家庭作坊式的企业,一般小公司开始都要帮员工保五险,跟给加班费,因为投诉与提告流程太简短了,打个电话12333,劳动局就来了,来先看你员工花名册,再看有没有签劳动合同,再看有没有给员工薪资条,更细的看看有没有保社保,抓几个员工考勤纪录看看你是怎么发加班费的,违法「轻则整改,重则停工整改」,投诉的员工都不会被掀底,况且不只劳动局会盯着公司,包含共产党工会,各地安环部门的职业卫生部门,甚至公安也可能来管这个事情,老板能不守法嘛?

网友在推文中表示,「还是比台湾好~台湾还有精美的上班打卡制下班责任制呢」、「输给中国真的是可耻」、「台湾老板在大陆已经变耻辱代名词了」、「回归市场机制不错,只是台湾政府一直想插手,保护无良企业唉唉」、「台湾右到哭爸,没偏左过」、「劳检效率台湾就看不到车尾灯了」。

行政院长赖清德对于新的《劳基法》修正案,将以「四个弹性」赋予企业经营和劳工工作安排的弹性,即加班弹性、排班弹性,虽松绑「7休1」,但须经劳资协议及政府把关、轮班间隔弹性,轮班间隔原则11小时,但经劳资协议,可弹性调整以利三班制产业运作、特休假运用弹性,当年度特休假未休完,可经劳资协议明年再休,如还休不完则要现金给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