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油伪装扩香瓶 市价近千万
警方在王嫌租屋处查扣到1.5万多瓶电子烟油成品及半成品。(翻摄照片/林郁平台北传真)吸烟有害健康
高雄一对许姓、王姓夫妻档,看准时下流行的电子烟具有庞大商机,竟自大陆冒名进口含有尼古丁成分的电子烟油,再分装成小瓶以扩香瓶名义在网路上贩售,刑事局循线将查缉两人到案,查扣1万5000多瓶、市价近千万元的电子烟油,成为警方史上查获最大宗的电子烟油分装工厂。全案讯后,依违反《药事法》将两人送办,检方谕令无保饬回。
填充或加热式 都属非法
电子烟可分成填充烟油及加热烟弹两种,目前在国内都属非法产品。但却面临无法可管的窘境,仅能依药事法审酌有无含尼古丁,视为违禁药品处罚。行政院为加强管制,正推动修正《烟害防制法》,未来电子烟将全面禁止制造、输入、贩售及广告,违反者最高可罚25万。台北市、新北市政府今年也已制定相关自治条例,将率先全面禁售电子烟等。
刑事局电信侦查大队今年初在网路巡逻时发现,有人在虾皮等电商平台上,以扩香瓶名义刊登贩售电子烟油,且标榜有薄荷、花香、果香、巧克力等各种风味,遂与高雄市警苓雅分局共组专案小组,报请高雄地检署指挥侦办。
进口分装 在虾皮等贩售
警方循线追查,发现40岁王女与39岁许姓丈夫,从去年中起,先在淘宝或利用微信与大陆卖家联系购买电子烟油,再以沐浴乳、洗衣精等名义蒙混进口来台,然后在高雄凤山租下仓库充当分装工厂,将成分不明的大陆电子烟油重新分装,在虾皮佯装成扩香瓶对外贩售。
专案小组日前搜索,查扣到35种各式口味、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油成品1万5583瓶,可分装成1900瓶的电子烟油59.5公升,及订单机、量杯、漏斗等赃证物。
警方调查,王女原本在网路上贩售一些美容及化妆用品,因发现近年年轻人使用电子烟的比例增加了3倍,且受疫情影响,许多烟友无法出国带货,认为是不错的商机,于是改成进口电子烟油转卖牟利。
警方发现,王女以每瓶300至450元不等价格对外贩售,每月可卖出近千瓶的电子烟油,初估不法获利高达近千万元,因两人皆坦承不讳,检方复讯后都请回。
警方特别提醒,含尼古丁成分的电子烟产品,属药事法规定的伪禁药,未经许可,制造或输入,可处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并科1亿元以下罚金;贩卖者可处7年以下徒刑,得并科5000万以下罚金。吸烟有害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