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介白/开了认罪协商大门再回甩个闭门羹

▲前法务部邱太三涉入司法关说,他强调绝无介入个案关说,只为避免外界司法机关的不当揣测。(图/记者李毓康摄)

法务部前部长邱太三转任国安会咨询委员期间,帮被控逃漏税案的中坜坜新医院院长张焕祯,向桃园地检署检察彭坤业「陈情」,引爆司法关说疑云。此事件中,首要厘清的是,张焕祯的逃漏税行为已经检察官起诉,全案系属桃园地院审理中;其次,以不正方法逃漏税者,可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仍属《税捐稽征法》可为认罪协商案件范畴,因此并不如外界以讹传讹所说,借由司法关说将案子搓掉的妨害司法公正

外界目前不明就里,只关心前法务部长邱太三帮忙陈情,以及有检察长接受关说,但重点是,这位桃园地检署的公诉检察官陈嘉义,到底有没有同意并开启认罪协商机制?在本件司法关说疑云引爆后,陈检察官「失忆了」,忘了曾经三度在地检署的会议室中,除了当事人张焕祯的辩护人外,另有3位表达要认罪协商的涉案医生律师等多人在场,沟通认罪协商的刑度等内容。

消失的审判外协商程序,原因为何,只有当事人的陈嘉义检察官知悉个中原委,但既已启动认罪协商的程序,为何要出尔反尔,总要给个说法吧,而非任凭目前的司法关说疑云继续延烧下去。

法律既然容许类似逃漏税案是可以准入认罪协商程序,那张焕祯的逃漏税行为,在法院公开审理时,他就有权声请而启动认罪协商的程序,当然也要有莅庭检察官的意愿表态。依《刑事诉讼法》第455条之3规定,检察官在声请法院为协商判决后,还有10天的犹豫期间可以反悔并撤回认罪协商声请,但问题来了,陈嘉义检察官与律师们在地检署会议室的讨论是什么?如果这不是认罪协商,那什么才是认罪协商。

必须要提醒的是,经由纸媒批露司法关说疑云后,有立委或不明就里或明知陈情的基础事实,却在此时刻意抛出帮「不认罪」的医生开启认罪协商程序,意在模糊焦点,换取政治恶斗的门票,甚至有媒体拿当年的「马王政争」,意要帮前总统马英九平反,政坛已然弥漫山雨欲来之势。

要说所谓的认罪协商,并不是任何案子都适用(已如前所述),站在检察官的立场,打击不法逃漏税行为,代表国家行使公诉权,目的并不是在让涉案被告入狱,而是在于此等类似侵害财产法益的犯罪,只要被告愿意认罪,透过协商程序,达成剥夺财产利得的目的,既符合诉讼经济,也可透过协商,让逃漏税者快速缴交犯罪所得与刑事罚金,一举两得。

邱太三帮张焕祯陈情的时间点,就发生在认罪协商启动后的这段期间,张向邱反映,到法院莅庭的公诉组检察官陈嘉义,原来同意启动认罪协商程序却无故反悔生变,邱为避免外界对司法机关产生不当的揣测,才接受其陈情,并将陈情人的书面资料移交桃园地检署处理。

出尔反尔  司法公信何在

因涉本案遭拔掉检察长位子,改调高检署主任检察官以静待调查的彭坤业,以「检察官办案不宜采两面手法,既展开协商又闭门不协商」为提,其声明稿中说,依地方法院3月5日笔录记载,公诉检察官陈称:「就协商程序是有意愿,只是目前尚未确切达成共识,是否仍请法院先行进行审查或审理程序之决定」,而辩护人陈称:「……我们上周才跟检座协商,只有两天,因为时间太短暂了,且被告也表示愿意亲自跟检方协商」,且法官亦改4月3日继续开庭,显见本案检察官已「决定」进行协商程序且未完成。

彭坤业还说,当时据公诉主任检察官回报,称「双方确有进行协商,承办检察官欲拖延搁置直至4个月的办案期限届满后改依一般程序处理」,显见检察官原意是要采取「闭门羹手段」逃避协商,「走完协商程序」跟「走出协商结果」两者差异很大,如果检察官有误会或不服,也应该以书面来表达 ,而不是上网栽赃。

▲前桃园地检署检察长彭坤业在声明稿中痛陈「检察官办案不宜采两面手法,既展开协商又闭门不协商」。(图/记者杨淑媛摄)

换言之,莅庭检察官同意启动认罪协商已是不争的事实,并在法庭外由检察官与被告的律师进行协商的条件等内容,张焕祯被桃检认定的逃漏税金额是9个年度共5亿元,但国税局移送的金额则是4亿元,足足差了一亿元,据悉,检察官对逃漏税额有意见,并透露类似巨额逃税案不该在审查庭处理,而应在普通庭时讨论,导致陈检察官有意关闭协商大门,这也就是彭坤业所说的「闭门羹手段」,待案件拖过4个月的期限,让认罪协商流产。

而就在这段期间,彭坤业接受老长官邱太三的陈情,加上检察长要求开会并增派检察官莅庭以集思广义,质变成检察长下指示、检察官不愿协商遭关说施压,最后有桃检检察官(非陈嘉义检察官)到内部网站的检察官论坛抛出此事,再经检察官将论坛的讯息外泄给媒体报导而引爆此桩关说疑云。

邱太三在其绝无介入个案关说的声明中提及,「避免外界对司法机关的不当揣测」,话讲的很保守,试想,站在被告当事人张焕祯的角度,既已认罪,也在近四个月的时间内,就科刑、罚金及没收等条件进行协商,检察官的态度生变,很容易让当事人胡思乱想。邱太三引述热心本案的外界人士向他表示,可能是「少做了一些事」,所以检察官才反悔。检方可以出尔反尔,虽依法有据,但如何阻止当事人的不当臆测与联想,却未浮现在本案的关心重点之一。

这件司法关说疑云,有前桃园地检署检察长彭坤业,有提携他的台大法律系同窗、前法务部长邱太三,有在一旁「话烧」的检察官在内部网站放话,有桃园知名的医院院长,还有亿元的逃漏税款,外加,在桃检调升主任检察官时,只有一人获派主任结下的不满种子,以上每一个因素当被扣上司法关说的大帽子后,自然构成热门的重量级丑闻。然而,事实总要先厘清再说,否则错误的前提自然会导出错误的结论。

事情引爆后,邱太三请辞国安会委员且坦然接受调查,被指接受关说的彭坤业遭撤换改调高检署静候调查,而这位关说疑云当事人的莅庭检察官陈嘉义,俨然被调查小组心证上认定是被害人,成了不愿协商却遭上级关说施压的被害人,唯今,只有监察院介入并启动行政调查,才能还原全貎。

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本案也凸显,检察机关虽名为受宪法保障的司法官,办案时要对外享有独立性格, 却也要受检察一体的适用,不若法院的法官,清清楚楚讲的是独立审判,法院的院长只能做些支援审判的工作,充其量像是总务院长。检察机关的检察长,面对署内的年轻检察官,要贯彻检察一体的案件指挥权时,则要格外小心,深怕被白目的检察官反咬一口,以致于检察长沦为没作为,只为了当太平官,甚至放纵部分检察官成了自走砲,案件不该起诉而硬要起诉。可叹的是,有人权概念的检察长越来越少,多的是怕事且心中只想着要升官的检察首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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