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顶新案的起诉是实践正义,还是抢满满版面的大平台?

文/陈芳宜(作者企业法务

顶新混油案二审宣判,虽然媒体们把焦点放在所谓「调合油标示不实」这件事上,但事实上,这完全是混淆了焦点,纯粹是顶新哪项有罪就报哪项,无罪的没人要看就置之不理的媒体日常。真正吸引笔者注意的,是大统假油,顶新到底知不知情这件事上。

在大统橄榄油掺入铜叶绿素的假油事件爆发后,媒体大幅报导顶新名列向大统买油厂商之一,其后,这件案子就莫名进行了细胞分裂董事长魏应充等人的部分台北地检署起诉,负责采购的课长则是被屏东地检署起诉,而且还是和其他案子一起,全国总共六地检署同步起诉;当时检察官们意气风发,正气凛然的开着记者会,控诉顶新根本早就知道大统卖的是混油,至此,风向已定,顶新也就成了黑心厂商的代名词,从此连拜妈祖也会被闲言闲语。

但,如今台北法院的二审结果却显示,「无积极证据证明被告有知悉或预见原料油掺混可能发生」,不仅顶新向大统购入原料油的价格并未低于市场行情,进货的原料经过检验也正常,甚至顶新的会议纪录「除了关注原料价格变动以外,也有提升品质的指示」,对照检察官只因为魏应充开会时讲了一句「关注原料价格变动」就指控顶新为了压低成本不顾品质,难道是检察官眼睛不太好看不见别的字眼,还是检座真如此精通断章取义的真谛

不仅如此,北检还「追加起诉」了台中高等法院审理中(一审为彰化地院审理)的越南猪油的部分,又想当然尔的被法官谕知公诉不受理,真不知在演哪出?当初六地检署同步起诉,已曾被部分法界人士怀疑是否是为了顺应民意而「协调」的结果,如今北检不仅追加起诉别人正在审理的案子被打脸,大义凛然称顶新早就知道大统卖假油的指控,又根本只是会议纪录没看仔细而已,真让人怀疑面对顶新案,检察官们是以追求真相为宗旨,还是当成各地检察署抢满满版面的大平台

●作者陈芳宜,任职企业法务。此文为读者投稿。以上言论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