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將上路 一次搞懂5大重點

房市示意图。本报资料照

【撰文:杨明峰】

「囤房税2.0(房屋税差别税率2.0)」预计于2024年7月实施、2025年5月开征,将降低全国仅有1间自住住宅的房屋税,除了造福自住客外,并针对非自住住宅加税,提高多屋族的持有成本。

估计新法上路后,将对新建余屋销售不佳的建商造成较大冲击,外界预期,预售屋仍会是房屋市场的主流销售模式。

按现行房屋税规定,地方政府可视房屋所有人持有户数自行订定差别税率级距,并采累进税率计算,拥有房屋愈多者,采计的税率愈高,也就是俗称的「囤房税」。扣除全国家户3户自用住宅,拥有第4户以上,属非自住住宅,才会被课征囤房税。

以台北市现行囤房税1.0为例,持有非自住住宅2户(含)以下,每户按2.4%税率课征房屋税;持有3户(含)以上,每户按3.6%税率课征。而台南市分级较多,为1户1.5%、2户~3户1.8%、4户~5户2.4%、6户以上3.6%等;至于苗栗县因无囤房税,故无论拥有多少户,房屋税都以1.5%课征。

举例来说,王先生名下若有2间在台北市的非自住住宅,原有2户房屋税均以2.4%计算;若在台北市多买1间非自住宅,原本2户连同新买的1户,共计3户将统统跳升为3.6%计算。但若王先生不买台北市,而在桃园市多买1间自住宅,则会采现行的县市归户计算,原有台北市的2间自住宅与桃园市的1间自住宅,均适用于较低的2.4%税率,因此,在乎房屋持有成本的多屋族,多会纳入现行囤房税作考量依据,进行房屋置产配置。

目前全国22个县市中,包含六都直辖市、新竹县市、宜兰县、连江县、屏东县以及澎湖县等12个县市皆订有囤房税;其余10个县市因未有囤房税,房屋所有人无论持有几户非自住房屋,皆按法定税率下限1.5%课征。

在囤房税2.0上路后,由于多屋族占比不高,加上房屋税课税的税基远低于市价,每户仅会多出数百元到数千元的房屋税,对整体房市冲击有限,但也可能成为房东涨房租的理由。而手握数十间,甚至数千间余屋的建商,在此次修法中所受到的影响最大。

有专家指出,建商若是以成屋销售,或是销况不佳剩下太多新建余屋,一旦销售期拉长,囤房税2.0上路后势必将增加售屋成本,使建商更需做好成本控管。因此,避开成屋销售,以预售方式推案,仍会是市场销售的主流方式。馨传不动产智库执行长何世昌认为,未来预售期将会拉得更长,「慢慢卖,慢慢盖」,建商借此减少成本压力。

另外,豪宅因坪数较大,且销售期动辄5年以上,房屋税的持有成本增加较为有感,加上豪宅市场近年买气黯淡,一般建商将避开豪宅,倾向以中小坪数产品推案。何世昌分析,囤房税2.0将增加新建余屋的1.2%房屋税,对于豪宅建商整体利润影响,还未形成实质压力,预计有实力的顶级豪宅因此降价的机会并不高。

考量每个推案的净利率维持在10%左右,中华民国不动产联盟总会理事长林正雄说,囤房税所增加的成本,建商将透过控制总量手段调整,比如今年原先推案10案就减为8案,预估2024年整体市场推案量,比起2023年将减少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