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论》积极完成具历史意义的财划法修法工程

财政部长庄翠云。图/本报资料照片

立法院蓝白两党将财政收支划分法(简称「财划法」)修正案列为本会期优先法案,并已排定4、6、7日将进行密集讨论,力拚在本会期三读通过。现行财划法已实施了25年。此期间不同政党执政,行政院五次提出该法修正版本,送审立法院修法,均不能克竟其功。然而在赖政府上台后,立法院财政委员会审查财划法修正案,在野党立委热烈的提出22个版本,行政院却是不动如山,一反常态不提修法版本,形成行政与立法对峙的局面。

其实,近日朝野各方的表现,均属自利行为,能否增进全民福祉,不无疑问存在。立法院在野党提出的版本,强调资源分配的垂直公平性,要求中央多释出资源「将饼做大」,增加的金额也不断加码,已由原先最高5,777亿元,扩大至7,633亿元,期能打破中央集钱、集权现象。相对的,财政部则着重水平分配的公平性,以地方政府尚无形成共识为由,一直没有提出修法版本。

在立法院审查会上,财政部宣称在8月、9月已两度召集地方政府开会,将原本80多项统筹税款分配指标,已大幅聚焦在基本建设需求与财政努力两大类所包括的指标上;只剩下支出节流努力、再生能源及污染防治等争议指标,以及各指标分配权重的决定,必须进一步协商。然而财政部的表现,似乎是以拖待变。

中央与地方一再标榜是伙伴关系,然在「钱与权」问题上,总是各有立场,各说各话。25年来,历经国家的持续发展、多次政党轮替、行政区域重划、两岸关系与全球变局等,中央与地方政府的事权与职能、钱与权对应关系,基于资源配置效率,以及垂直及水平分配公平性,本应推陈出新,兼筹并顾的呈现在财划法修正上。至于涉及地方制度法、地方税法通则、财政纪律法、公共债务法时,也该相应配合修法,才算是完整的做法。

然而,行政院似乎并不打算循此途径。阁揆卓荣泰即表示,「在没有更好的修法版本前,现在的规定是最好的,也是执行最有把握的。」「而且中央政府会持续对地方政府做更多补助。」

由是观之,或许立法委员提出的版本不尽理想,行政院宁愿在现行法规执行下顺其自然。然此种因循苟且的态度,使人联想到「旧税即良税」的说法,「旧制即良制」成为不努力修法的托辞。其实,行政院为何不提财划法修正案,关键就在于地方要求中央大幅释出资源,着实违反中央的自利原则。然而中央在专业上及资讯上具有优势,却不主动提出利人、利己的修正案,反而制造修法的困难度,实在令人失望。

财政部与主计总处均强调,若是中央统筹分配税款规模再增加4,000亿元,将会产生严重的排挤效应,例如先前由中央代为分担的劳保、健保和农保费就可能首当其冲。此外,包含扩大租金补贴、兴建社宅的经费,都必须相应删减至少3成。问题是,若要如此混为一谈,行政院就应提出完整的修法配套,将事权与财源重新分配,一般型及计划型补助经费等都纳入考虑,展开整体性的修法工程,不应只胶着在统筹税款的分配上。

一般认为,就统筹分配税款「把饼做大」言,应回到冻省前的情况,将营业税收减去提拨统一发票中奖奖金后,全部作为统筹分配税款的财源;至于所得税及货物税收可以维持现况,以其税收之10%充实统筹分配税款,或是再做适当调整,均须与中央及地方职能划分做进一步评估。至于县市土增税收20%就不再纳入,全数作为当地政府的财政收入。

在中央统筹税款的分配方式上,财政部召集地方开会结果,比较倾向参照现行直辖市的分配公式,包括基本建设需求(含土地面积、人口数、农林渔牧工业就业人口等指标),以及财政努力(含营利事业营业额、自筹财源等指标);却未能掌握统筹分配税款的原意,在于弥补地方基准财政收支短差之不足。若将此一原则舍弃,置相对贫穷县市的财政于不顾,并非明智之举。因此,必须将现行直辖市与各县市的两套分配方式及指标整并,才能兼顾直辖市与各县市间之水平分配公平性。

最后,长期以来,绝大多数县市的自筹财源占岁出的比率严重偏低,不足以支应人事费开支,此种结构性失衡,显示财政收支划分存在根本问题,尤其须在地方税收划分与充实上力图改善。我们赞同财政部的主张,事权与资源要一并考量,且水平与垂直分配应同时处理,就请尽快提出行政院的财划法修正案版本,以利修法之进行,完成具历史性的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