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設地假贈與真避稅 當心了

房市示意图。 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赠与公共设施保留地给配偶或子女,可免征赠与税,不过财政部南区国税局提醒,若是公设地假赠与、真避税遭到查获,恐会面临补税、加计利息及滞纳金。

举例而言,甲君2022年6月间申报赠与公设地给孙子,国税局依规定核发赠与税免税证明,但孙子在受赠隔月,就出售该公设地给另一位乙君,取得价款2,244万元。

国税局调查发现,甲君在办理赠与税申报前,就和乙君谈妥土地买卖,显见甲君是利用赠与公设保留地免赠与税,实质上赠与现金给孙子,国税局于是按照经济实质认定,甲君赠与孙子2,244万元,扣除当年度免税额244万元后,乘以适用税率10%,应补征赠与税200万元,并加征滞纳金、加计利息。

国税局指出,民众若假藉赠与公设保留地给配偶或直系血亲、适用都市计划法免征赠与税,倘若经国税局调查认定是取巧安排移转其他应税财产,认定为租税规避,可依纳保法规定补税。

国税局提醒民众,切勿透过公设地假移转、真赠与来规避税负,以免遭国税局查获,将得不偿失。

此外,民众赠与公设保留地时,也常忽略适用范围。依规定,只有赠与配偶、直系亲属(如子女)才可免征赠与税,若赠与对象为兄弟姊妹,就不在免征赠与税范围,仍要依规定就超过免税额部分,在期限内报缴赠与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