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闵遭报导「赴中未申请 立委吁查处」告记者无罪确定

管中闵再告记者,记者仍无罪确定。(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大校长管中闵2018年3月间平面媒体报导「管中闵去年赴中未申请 立委吁查处」,他认为报导不实,对撰稿的2名记者自诉加重诽谤罪嫌。一审判决记者无罪,管中闵上诉二审,高等法院二审审理后,认为记者已善尽查证义务,且报导为可受公评之事,又非恶意评论,因此再度驳回管中闵的自诉,记者无罪确定。

管中闵在2018年1月5日获得台大遴选委员会遴选为新任校长,但因民进党政府不满,教育部拒绝发给管中闵聘书,演变成历时近1年的「卡管事件」,过程中共有潘文中吴茂昆叶俊荣3位教育部长先后为此下台,一直到2018年12月24日,时任教育部长的叶俊荣才宣布「勉予同意」,2019年1月8日管中闵正式上任。

而他因为违法兼职遭监察院弹劾,去年9月间遭公务员惩戒委员会记申诫,风波平息。但早在他爆出违法兼职事件时,就有记者报导他「台大教授兼任独董全都露!轻放管校长、李鸿源」的新闻,管中闵认为名誉受损,自诉记者加重诽谤,记者最后也获得无罪确定。

但管中闵屡败屡战,针对平面媒体于2018年3月26日刊出的报导,以「管中闵去年赴中未申请 立委吁查处」为标题内容指称管中闵兼台大行政职须比照公务员向移民署申请,以「管现为台大人文社会高等研究院院长,依规定赴中须向内政部移民署申请许可,但从去年至今未有相关纪录」、「接台大院长后无纪录最高可罚10万」、「知情官员表示,依『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公务员及特定身分人员进入大陆地区许可办法』等规定,管在二○一七年一月接任台大院长,此为行政职,须比照十一职等以上公务员赴中前向内政部移民署申请许可,否则可处二万到十万元罚锾;『台大教职员工赴大陆地区案件审核流程』也有规范。」、「官员说,管去年六月未申请许可赴中,明显已违法」管中闵不满,自诉撰稿的2名记者涉嫌加重诽谤罪嫌。

一审法院审理后,判决记者无罪。管中闵上诉二审,高等法院审理时,管中闵亲自出庭,指述记者报导不实,严重损害他的名誉,请求高院改判有罪全案于7日宣判,高院仍认定记者已善尽查证义务,且报导为可受公评之事,又非恶意评论,再度驳回管中闵的自诉,记者无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