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期原料做「虾味先」...狂卖2978万!裕荣董座判1年8月、罚2千万
高雄知名的裕荣食品公司2017被爆使用过期柴鱼粉等原料,制作并贩售多种口味的「虾味先」。对此,高雄地院一审原先判老董洪宗喜2年徒刑、公司并科罚金3千万元,而案经上诉二审后,高雄高分院今改判其1年8月徒刑,公司并科罚金2千万元,仍可上诉。
▲当时裕荣爆发食安风波,食药署及检警前往搜索,并查扣大量产品。(资料照/食药署提供)
判决指出,裕荣食品在高雄已经是相当知名的老字号品牌,但董事长洪宗喜、谢姓采购经理、苏姓厂长、廖姓副厂长等人涉嫌从2014年开始使用过期原料添加在产品中,即使公司同事反应原料有问题时也不理会,仍将过期的柴鱼粉、无水柠檬酸、红曲等过期1到3年的产品使用在制程中。
该案于检方侦办期间被调查出,几人漠视原料过期,任由员工从仓库内取用并加工制作虾味先调味粉,使得消费者食用问题产品。另外,检方也指出,裕荣身为知名食品业者,却未兼负起食安守门人的本分,让员工将过期原料加入产品之中,并贩售该产品,不法获利高达2978万余元,因此将4人依法起诉。
高雄地院审理后,裕荣食品判罚3000万元罚金,而涉案的洪宗喜判2年徒刑,苏姓厂长、谢姓采购经理分判2年10个月、2年6个月徒刑,至于廖姓副厂长部分,合议庭认为罪证不足判无罪,而案经上诉二审后,高雄高分院今改判洪宗喜1年8月徒刑、苏姓厂长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并须向国库支付新台币80万元、谢姓采购经理有期徒刑1年10月,缓刑3年,须向国库支付新台币6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