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虾味先」原料过期照卖不误 裕荣老董一审判刑2年

▲当时裕荣爆发食安风波食药署及检警前往搜索,并查扣大量产品。(资料照/食药署提供)

记者洪正达高雄报导

曾在台湾贩卖多年的知名零嘴虾味先」的裕荣食品公司,在2017年被爆料使用过期柴鱼粉原料而陷入食安风波,检调更进一步查出,该公司的虾味先口味中,包含原味泡菜墨西哥烟熏日式照烧及蜜烤鱿鱼皆有掺入,高雄地院一审认为裕荣食品为漠视食品安全及消费者健康,更为了牟利使用过期原料,除依食管理法开3000万罚金外,并判处老董洪宗喜2年徒刑,另涉案的苏姓厂长谢姓采购经理等人分判2年10个月、2年6个月徒刑,全案仍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裕荣食品在高雄已经是相当知名的老字号品牌,但董事长洪宗喜、苏姓厂长、廖姓副厂长及谢姓采购经理等人从2014年开始使用过期原料添加在产品中,即使公司同事反应原料有问题时也不理会,仍将过期的柴鱼粉、无水柠檬酸红曲等过期1到3年的产品使用在制程中,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15条规定,逾期原料不得「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

检调在侦办的过程中发现,涉案的4人中,不但漠视原料过期,仍任由员工仓库内取用并加工制作虾味先调味粉,害消费者食用问题产品,并危害到消费者消化内分泌排泄系统,雄检指出,裕荣身为知名的食品业者,明知食安的重要性,但管理阶层却在漠视过期产品的情形下,未肩负起食安守门人本份,反让员工将过期原料加进产品中,并流入贩售通路牟利,其不法所得高达2548万,因此认为高层犯罪情节重大并危害到人体健康,依食安法将老董洪宗喜、苏姓厂长、廖姓副厂长、谢姓采购经理等人起诉。

高雄地方法院经过审理后在26日宣判,裕荣食品判罚3000万元罚金,而涉案的洪宗喜判2年徒刑,苏姓厂长、谢姓采购经理分判2年10个月、2年6个月徒刑,至于廖姓副厂长部分合议庭认为罪证不足判无罪,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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