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身智财法院作证 魏应充:味全以品质为优先

魏应充出庭时表示,经营事业一直以品质优先,也强调味全产品没有问题。(图/ETtoday资料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味全油案二审今日在智财法院开庭,顶新制油前董事长魏应充出庭作证时表示,自己经营事业一直以品质为优先,不断告诫员工诚信,从历次公司会议纪录中,也都能明确看到「不能牺牲品质」的相关句子,给孩子家书也强调要童叟无欺。就因为自己对自家生产油品很有信心,所以自己和家人长年都吃自家油品。油品事件发生后,因为不忍公司产品受诬蔑、员工受委屈,所以辞职以表负责,但始终强调味全产品的品质完全没有问题。

魏应充庭中指出,只有注重品质,才能打造品牌、照顾员工、回馈股东服务消费者。味全中研所的分析检验中心是台湾食品业第一家取得「国家级实验室」认证资格的实验室,投入非常多的检验设备专业人员在把关食品安全,足以证明不可能容任油品混掺,也不可能因为经营成本来牺牲品质,更不知情大统长基有混油。至于顶新制油前总经理常梅峰在被问及若知道大统长基有混油、是否会继续购买时,常梅峰肯定地表示:「我们是专业油脂公司、怎么会知道混油还买」。

对于顶新制油和味全公司主观上是否知情大统混油仍继续采购,是本案争执重点,因此合议庭曾于上(11)月18日传唤大统长基公司董事长高振利作证,高振利也说明顶新不知道有混油。今日魏应充与常梅峰再次重申完全不知情。

至于今日最高法院针对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9条第一项作出法律见解,认为食品只要掺入其他食材、假冒、仿冒或添加未经主管机关许可添加物犯法。顶新也对此发出声明指出,味全油品案中关于调合部分争议在于调合油标示问题,完全无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9条所述之疑虑。且味全油品案中橄榄油葡萄籽油部分,因采购自大统长基公司所称西班牙进口纯油,却遭私自混充,情节与大统长基公司众多受害下游厂商一致,如台糖福懋等厂商相同,都是不知情的受害者。魏应充先生对于油品采购并不知情。

顶新也强调,最高法院决议内容,是否有将实际上根本不会发生危害的行为,课予超高的刑事责任,而造成刑罚理论及我国整体刑罚制度失衡的情况,仍有待国内实务学术界进一步讨论,始能达到妥适的解释,或透过修法解决矛盾之处。顶新期盼司法能独立审判,不为偏见和舆论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