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达电「内鬼」盗未公开设计 首席设计师判刑7年10月

▲2013年宏达电爆发内鬼案,引发科技界震撼。(图/资料照/记者姚惠茹摄)

记者杨佩琪台北报导

喧腾一时的HTC宏达电内鬼案,副总经理首席设计简姓男子设计部吴姓处长等9人,被控私自下载、重制尚未公开的操作介面中的ICON图形设计,泄漏到大陆,并与大陆人士合组公司挖角宏达电员工。台北地检署依违反《证券交易法》等罪提起公诉,台北地方法院11日宣判简男判刑7年10个月,不得易科罚金,违反《营业秘密法》部分判刑3个月,得易科罚金,查扣之犯罪所得682万多元全数没收。

另简男被控违反《洗钱防制法》部分,判决无罪。吴姓设计部处长则被判处1年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2年,4年内需缴付公库300万,并义服200小时劳务。其余8名被告,宏达电前资深经理、制造设计部经理、供应厂商负责人等,分别被判处3个月到1年不等刑期,得易科罚金、缓刑。

根据起诉内容,简男于2011年加入宏达电,40岁不到年纪当上副总经理兼任首席设计师,相当受到重用,年薪超过1500万元。但2013年,简男被控以妻子名义私下另成立「晓玉」公司,与吴男计划离职,并挖角宏达电多名工程师,提供前往大陆的工作机会。同年6月,简男被发现,带走当时未公开的操作介面中的ICON图形设计,并重制成简报,赴大陆洽谈合作

检方追查发现,简男等人早在2011年起,便透过威信电通等公司开立假发票浮报交易及金额,收取高达3356万多元回扣。2013年8月,检方大规模发动搜索传唤,并在简男住家、车内,查扣不明来源共1000多万元现金,另在「晓玉」公司帐户内,查出简男金流纪录,将简男等一共9人,依《证交法》背信罪、违反《营业秘密法》起诉,另简男涉及违反《洗钱防制法》部分,也在智慧财产发愿发回北检重启调查后,予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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