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要填受益人出生日期! 防洗钱别让立法美意泡汤

金管会防制保单洗钱新增12项态样。(图/记者官仲凯制表

记者官仲凯/台北报导

金管会特研订《金融机构防制洗钱办法草案做为对《洗钱防制法修正案因应措施,无论是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等都有诸多影响。据了解,其中更以需确认客户身分出生年月日,徒增不少民众销售过程中愈趋繁琐的困扰,似乎失去原先要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立法美意。去年在12月28日通过的《洗钱防制法》修正案,预计于今年的6月28日上路,金管会表示,为防范有心人士利用保单洗钱,在草案中特新增保单12项疑似洗钱态样与新规范,包括一次缴费50万元以上、短期内有明显资金流动如保单借款及解约等,就必须通报法务部违规者依法处60万~300万元罚锾。而在草案中,针对客户开户时,需执行确认客户身分如了解客户开户目的性质及确认身分证号码联络电话地址资料,也规定地更为严苛;除上述事项外,规范达一定金额以上(50万元),不论险种和金额都还需填列受益人的出生年月日,对于民众而言,愈多的动作只会让其更为困扰。据了解,有寿险业务员认为在销售过程中,繁复地确认客户身分及请客户多填写资料等行为,除会增加销售时间外,更会让客户感到麻烦与不耐,最终降低投保意愿;同时各项作业系统需要配合调整,如要保文件需同步修改,对于业者成本也是一种负担。因此在执行细节上,有业者建议现行办法草案可针对洗钱曝险程度较低的险种,如死亡险和医疗险给予排除,或是在上述一定金额(50万元)以下的保单案件,可以免予适合未来的新法,以避免扰民之嫌,让原来要立法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美意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