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油案高振利假释 民事案未了

7年前涉及黑心油案大统长基公司负责人高振利(左),已获准假释出狱。(本报资料照片

7年前引爆国内食安危机民众人心惶惶的大统长基黑心混油案,负责人高振利被判刑12年确定,入监服刑法务部矫正署因高振利服刑过半,日前核准他假释,高振利上周已由花莲自强外役监假释出监。

大统长基公司在爆发混油案前,为GMP认证厂商,是国内最大的橄榄油供应商,出货给国内多家大型油品业者。但2013年10月间,大统长基爆出混油案,被控涉嫌长期掺伪、假冒「纯橄榄油」等8大类食用油品,并违法添加未经许可添加物「铜叶绿素调色,透过通路商铺货,让无辜消费者吃下肚,一度造成社会恐慌。

服刑6年上周出监

彰化地院一审依《刑法》诈欺、《食品卫生管理法》等罪判处大统长基公司负责人高振利16年徒刑、大统长基公司判罚金5000万元。

案经上诉,二审智财法院审酌高振利认罪,并与部分盘商和解,改判高振利12年徒刑,大统长基罚金3800万元确定。另调配科长温瑞彬、员工昆明2人,各被改判刑1年6月、9月,缓刑5年确定。

高振利于2014年8月22日入监,之后申请转往花莲自强外役监服刑,矫正署上月28日核准他假释,他已于11月6日出监,并向地检署观护人报到。

但高振利出狱后,仍得面对业者民事求偿,最高法院去年6月驳回大统长基上诉,判决大统长基公司、高振利、温瑞彬、周昆明须连带赔偿台糖625万余元确定,另福懋公司提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前年智财法院更二审判大统长基公司、高振利等人须赔3000万元,不过,最高法院今年2月再发回智财法院更审。

曾创食安团讼赔偿纪录

此外,台湾消费者保护协会亦曾针对这起混油案提起团体诉讼,历经4年多诉讼后,2018年与大统长基以9100多万元达成和解,当时创下台湾食安团讼史上最高赔偿纪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