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承房產還是現金更節稅? 信義代書:視土增稅判斷
信义代书林祐民表示,继承房产或现金何者更划算的关键,通常会视土地增值税的状况评估。 图/信义房屋提供
随着人口老化,房产继承问题日益增多,究竟是该生前卖房留下现金给子女,还是直接继承房产比较划算?信义代书林祐民表示,可视土地增值税高低来评估。若增值税金额不多,建议可卖掉留现金;若增值税较高,则建议采用继承方式较为节税。
林祐民指出,房屋透过继承取得的最大优点是可免缴土地增值税。继承时的房屋价值是以公告现值计算,通常会低于市价。以一般家庭来说,遗产税免税额1333万元,加上配偶、子女扣除额及丧葬费用,约可扣除2000万元左右。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遗产价值在免税额范围内,继承人仍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6个月内向国税局申报遗产税。林祐民提醒,若未在6个月内完成继承登记将有相关罚锾。最常见的是继承人对遗产分配无共识,这时建议可先由一位继承人办理公同共有登记,避免受罚。
针对继承后转售的税负规划,林祐民说明,继承房屋的持有期间是从被继承人取得房屋时间起算。举例来说,若继承半年的房屋,但父亲已持有十年,则持有期间可合并计算为十年半。若是连续继承的情况,甚至可追溯至祖父的取得时间。虽然继承房产未来出售时可能面临较高所得税,但只要设籍自住,且在售屋后两年内重新购屋自住,仍可申请退税,有效降低税负支出。
若被继承人房屋取得时间在105年1月前,那么继承人继承后在出售时可适用旧制课税。倘若被继承人房屋取得时间在105年1月后,那么继承人继承后在出售时须按新制课税。林祐民建议,如果按照新制缴纳的所得税较高,不妨将房屋持有时间拉长至五年以上,房地合一税率可降至20%。若能设立户籍维持六年以上并有自住事实且未出租营业使用,还可享有400万元免税优惠。
至于重购退税方面,林祐民强调,继承房屋若为自用住宅且有设立户籍,售屋后两年内购入新屋,无论是适用新制或旧制都可申请重购退税。但提醒民众,自住事实与户籍设立不能中断,建议及早规划以免影响相关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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