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代理孕母 有人乐此不疲

特派员世界专栏印度政府日前传来禁止商业代理孕母消息,在世界另一端的加拿大,适逢多家重要媒体推出代理孕母专题报导,让人得以一窥「加拿大代理孕母」情形,有人乐此不疲。

其中,「渥太华代理孕母为外国父母产下第5名婴儿」,是加拿大广播公司CBC在8月底推出的第一篇代理孕母专题报导。接受专访的卡梅隆(Amy Cameron),今年40岁,是住在渥太华的一位代理孕母,她把自己刚生下的小婴儿朱莉,交给了另一个女人、来自挪威妇女雷瓦(Hilde Reva),两人当场都热泪盈眶。

小朱莉是卡梅隆生下的第11个孩子。在11个孩子当中,有5个是她无偿帮助挪威父母「代孕」的孩子。在生下小朱莉之后,她又接到了新的代孕请求,将继续帮助其他家庭实现拥有孩子的梦想

CBC这篇报导第2天还有后续,谈的是挪威妇女雷瓦必须在加拿大完成复杂的文书作业程序,才能真正成为小朱莉的母亲。而在加拿大政府眼里,小朱莉可是不折不扣的加拿大人

由于一些规定仍然含混不清,让倡仪代理孕母制度人士直称,在加拿大「代理孕母」这块领域,犹如「西部蛮荒之地」。

加拿大明文规定,代孕行为必须是出于帮助他人,所有代孕妇女都是「志愿者」。

雷瓦是透过一个加拿大的代孕机构,寻求「加拿大代孕选择(Canadian Surrogacy Options)」的服务,在网上递交申请后,等待了半年,最后找到代孕妇女卡梅隆。

该机构告诉雷瓦夫妇,整个过程需要支付3万(约新台币73万8452元)到7万5000元加币(约新台币184万6129元),这些钱是用来支付医疗费用法律费用以及代理孕母在怀孕期间的必需开支。

从法律上来看,加拿大在2004年通过了「人工助生法案(Assisted Human Reproduction Act)」,明文禁止商业代孕,任何人不得支付或承诺支付金钱给代理孕母,也不能提供对价或其他服务,更不能以有偿广告招募代理孕母。

此外,代理孕母必须年满21岁。若违反规定最高可罚50万元加币及入狱10年。也因此,公然招揽代理孕母意图牟利者,在加拿大极为罕见。

代孕制度在加拿大,仍在摸索中前进。2010年,加拿大最高法院驳回了相关法案中的多项规定,使得不少因代孕而衍生出来的权利义务问题,变得更含糊。例如,加拿大代孕不得收取服务费用,只能补偿特定开销,但开销内容为何并没有明确规定。

加拿大拥有全民健保制度,健保协助支付所有准妈妈在怀孕分娩期间的开销,这些准妈妈包括代理孕母在内。有些代孕机构就特别在广告中强调,加拿大有这方面的医疗福利

当部分国家像是印度、泰国墨西哥对外国父母关上代孕大门时,加拿大显然成为各国寻求代理孕母的宝地

「加拿大代孕在线(Surrogacy in Canada Online)」创始人罗兹罕里奇(Sally Rhoads-Heinrich)告诉CBC,她手上现在有500多件外国父母等候代理孕母的申请案,因为申请案太多,目前她的机构已经暂停接受新的申请。

尽管加拿大看似代理孕母宝地,加拿大倡议代理孕母制度的人士却也担心,加拿大有关「婴儿谁属」的法律规定,对外国父母不利。根据加国法令,谁产下婴儿,婴儿就属谁。即使代理孕母和等待接收婴儿的父母签署交出婴儿的协议,孕母仍然有权反悔。

倡议者呼吁加拿大政府在健全代孕制度的同时,允许代理孕母得到金钱报偿,一方面借此避免加拿大福利遭到滥用,也可遏止外国父母一窝蜂涌向加拿大的热潮

不过如同小朱莉的挪威父母所说,加拿大代孕妇女都是志愿者,这正是吸引他们来加拿大的原因,因为这些代孕妇女是真心想要帮助他人。如果代孕成为一种「金钱交易」,有些妇女可能是迫于各种压力、甚至被人强迫进行代孕服务。

而志愿代理孕母,显然是一项极其另类的「加拿大制造」服务。相关的权利义务规范以及社会福利资源的使用,随着愈来愈多案例浮现台面势必会引起更多的关注。10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