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指?手指虎?法界:别傻傻分不清楚!以免牢狱之灾!

▲许多手指造型精巧,法界人士呼吁,民众购买时一定要特别注意,以免触法。(图/取自pixabay)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民众出国时,有时会见到长得很像戒指饰品,有2指或4指环,就买回国纪念品。但法界人士提醒,这些长得像戒指的饰品,可能是法律列管的「手指虎」,如果买回国,可能会面对刑责、吃上官司,民众先万不能大意。

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会员、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林安纭指出,依《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第4条第1项第3款规定,所谓「刀械」系指:「武士刀手杖刀、鸳鸯刀、手指虎、钢 (铁) 鞭、扁钻、匕首 及其他经中央主管机关公告查禁,非供正当使用具有杀伤力之刀械」。因此民众购买的纪念品,若为金属制造、造型突起尖锐,就有可能会被警政机关移送法办

而警政机关鉴定该纪念品,若最后认定这在与人肢体冲突时戴在手上,且可能使肉身受到严重割裂、穿刺伤,就连玻璃都有可能被拳头轻易敲碎,那这个纪念品就会被认定为具有杀伤力而为前开条例所列举刀械的一种「手指虎」。依同法第14条第3项之规定,因为未经许可持有刀械之行为,面临最重本刑1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责

林安纭还指出,更糟糕的是,依照该法第15条规定:「未经许可携带刀械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一、于夜间犯之者。二、于车站埠头航空站公共场所公众得出入之场所犯之者。三、结伙犯之者。」因为民众多是在航空站内被查获携带手指虎,还有被加重刑责之风险

林安纭最后呼吁,手指虎的型式不一,有的有4个孔可戴在拳头前方,有些则长得像枚戒指,或精巧的钥匙圈,因为这几年警政宣导见效,手指虎已少在我国商店市场流通,所以有些民众甚至不知此为何物而未能意识到触法的可能性。因此,大家出国血拼时,更要注意,否则一不小心,就会买了违禁品,扫了兴不说,还得面临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