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限75%甲等!教保人员「轮流拿乙等」 教团吁如实考核

▲公立幼儿教保人员受限于「一园所仅75%能拿甲等考绩法规,即便整年无过失,也得「轮流拿乙等」。(图/记者崔至云摄)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全国教师工会联合会今天(8日)指出,在幼托整合之后,依「公立幼儿园契约进用人员之进用考核待遇办法规定,只有75%的人可获甲等考绩,因此,能做的决策就是轮流给乙等,经全教总算下来,30年后的薪水可能相差高达146万元,呼吁教育部废除规定,改为「如实考核」。

全教总理事长侯俊良指出,全教总每年都会收到教保人员投诉,园内两人以上之教保员均表现良好,却碍于该法规限制,须有人列为乙等,此即违反如实考核之精神,形成教保人员考核「轮流」乙等的吊诡现象

全教总幼教委员会主委杨逸飞表示,依据该条例,同为教保服务人员之园长,却不受75%限制,另参考公务人员考核为乙等之结果,可获得半个月之奖金,且隔年仍可晋级;同时,属公办民营之非营利幼儿园之教保员考核甲等人数限制则为90%,反之公立幼儿园的教保员则被受限甲等上限75%限制。且考核乙等,该人员下年度无法晋级,严重影响教保人员工作权益职场心理健康,尔来亦多人投书社会媒体表达不满。

杨逸飞提到,教保员如果考核乙等,转任国中小教师或是公立幼儿园教师之后,考核乙等该年,将无法提请叙薪,但在75%的甲等限制底下,许多教保员必然被迫接受乙等考核,在努力取得教师资格且转任之后,却因此设计不良政策而无法提叙该年资,此等教职政策实有失教育公平,对教保现场是一大打击。

杨逸飞也说,此制度也导致部分幼儿园主管以此当作威胁,要求教保员顺从己意,带来行政领导教学歪风,以及拍马屁的职场文化

全教总认为,此考核条例法规,等同歧视公立幼儿园之现场教保员。回归到教保服务现场,如不适任之教保人员应采如实考核,并启动相关程序汰除,而非以此等法规,枉顾用心优良之教保人员之权益。

全教总呼吁,教育部应正视此不平等之考核规定,废除75%考核限制,建立完善的考核机制。请善待孩子老师,让同为现场一线的教保人员能够有公平公正的对待,一同为幼儿努力,提升教保品质,让工作职场更加友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