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考量5争议!政院拍板废印花税 苏贞昌:地方税收短少由中央补足
行政院院会12日审查通过「印花税法废止案」。财政部新闻稿指出,为消除印花税课征产生5大实务争议,并减少对纳税义务人交易过程干扰,财政部拟具「印花税法废止说明」陈报行政院审查,于12日第3668次院会决议通过。行政院长苏贞昌强调,地方税收减少部分,中央将会全额补足。
财政部说明,我国现行对「银钱收据」、「买卖动产契据」、「承揽契据」与「典卖、让受及分割不动产契据」4种凭证课征印花税,印花税之课征衍生5点问题,应该对此检讨。
其一是外界对同一交易行为须核课印花税及营业税等税目,时有重复课税疑虑;其二为征纳双方对于是否构成课税凭证及究属何类课税凭证,时有争议;第三是印花税采贴花或汇总申报完税方式不易控管,易生逃漏;第四为主张合约于国外签订以规避税负;最后第五点是印花税税源可跨县市流动,造成地方政府间争税情形。
财政部提到,废止印花税可消除纳税义务人交易过程之干扰并降低交易成本,对于促进经济成长有正面助益,依中央法规标准法第21条第2款规定,拟予废止,让全民受惠。
财政部进一步说明,印花税法废止案业经行政院今日院会通过,行政院将核转立法院审议,日后将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沟通,盼早日完成废止程序。鉴于印花税属百分百直辖市及县(市)收入,若经立法院审议废止印花税法,未及纳编预算之年度先由行政院主计总处衡酌中央政府财源,统筹规划补足各地方政府减少之税收;嗣后年度则由财政部编列预算作为替代财源,未来纳入财政收支划分法修正草案通盘处理。
苏贞昌表示,印花税是百年老税、特定时空背景下的产物。印花税法从民国23年实施至今,时空环境早已大大改变,随着税制成熟,政府要掌握经济活动的机制,已相当完善,而我国印花税占总体税收的比重也逐年下降(103至107年度平均每年印花税税收112亿元),仅占全国税收实征净额的0.5%,在岁入的重要性也已不若过往。
苏贞昌提到,印花税的查核程序繁琐,不仅民众困扰、行政部门稽征成本也高,且有重复课税之嫌,一直是民怨、官怨之所在。日前工商协进会到行政院座谈,林伯丰理事长特别提出取消印花税的诉求,让台湾的经济发展更有效率,「我当场裁示,请财政部『朝取消的方向研议』,这不是因为说话的人是大老板,而是我知道印花税的废除,不只对企业经营、经济活动有帮助,对于国人也多有受惠。」
苏贞昌说明,印花税存废的讨论不只行政部门曾经三度建议改善或废除,立法部门也一样曾三度提案废止印花税,「废止印花税法」的提案,有超过1百人次的跨党派立委连署,案由中都载明:课征印花税「不仅繁琐扰民且对政府税收毫无助益,有违简政便民」、「税制明显老旧不合时宜、有重复课税之嫌,应与时俱进、消除民怨」。可见这是不分蓝绿,不论谁执政,朝野都共同支持简政便民的进步做法。
苏贞昌强调,印花税是地方税,要废除最紧张的就是6都首长。苏揆挂保证,「印花税如果立法院通过废止后,将由中央专案全额补足地方所减少的税收,未来也会纳入财政收支划分法通盘处理。因此,各县市不会有实质税损,更没有所谓『中央请客、地方买单』的问题。」
苏贞昌进一步提到,近年中央对地方整体财源挹注情形,也较过去多有提升,已从105年的4,962亿元,增加到109年编列5,378亿元,足足成长400多亿元。他呼吁财政部积极与立法院朝野各党团、持续与各县市首长及社会各界沟通,争取支持,早日完成废止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