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工权益基金诉讼扶助 5年讨回18亿

劳工权益基金开办至今已届五年,截至今年5月底,已补助1万1,000余件的扶助案件,其中约8,500件诉讼案已结案,且高达逾八成的案件对劳工有利(胜诉或和解)。

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劳动部于98年5月起设立「劳工权益基金」,专款专户办理劳工诉讼扶助及诉讼期间生活费补助,开办至今已届五年,截至今年5月底,已补助1万1,000余件的扶助案件,其中约8,500件诉讼案已结案,且高达逾八成的案件对劳工有利(胜诉或和解)。

劳动部统计,劳工权益基金开办以来,协助劳工打官司,已成功协助劳工从雇主手上要回超过18亿元的退休金资遣费职灾补偿或赔偿等债权,平均每件约22万元,对于协助劳工不因怯于诉讼而放弃本身应有之法定权益,有极大助益

劳动部表示,依据「劳资争议法律及生活费用扶助办法规定,劳工如遭遇终止劳动契约(如雇主不当解雇、未依法发放资遣费或退休金)、雇主未依规定投保或投保薪资以多报少、遭遇职业灾害雇主未给与补偿或赔偿、不当劳动行为等争议,经地方劳工行政主管机关调解不成提起诉讼者,可向法扶基金会申请扶助,经审核通过,律师费由劳工权益基金支应。

为帮助更多需要帮助之弱势劳工让资源得以充分利用,劳工申请扶助时,如每月收入超过新台币8万元或其资产扣除自住之住宅后仍逾300万元之资力较高的劳工,则排除在本扶助范围之外。为了让劳工可以获得更贴近及专业服务,劳工诉讼扶助专案开办之初,即透过法扶基金会及其位于全省澎湖金门马祖等21个分会,共同办理此专案。

此外,劳动部也与法扶会,共同选拔了10位优良扶助律师,特于今日颁发奖状,表彰其公益热忱,并期鼓励更多优秀的律师能够继续投入本专案。获奖之优良律师(依姓氏笔画排序)分别为沈以轩律师(士林分会)、林正杰律师(基隆分会)、林志嵩律师(宜兰分会)、张巧妍律师(云林分会)、陈志勇律师(板桥分会)、陈欣怡律师(屏东分会)、杨樱花律师(高雄分会)、廖颂熙律师(屏东分会)、刘师婷律师(士林分会)、郑华合律师(桃园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