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善植/手机被孩子拿去买游戏点数可要求退款吗

家长若将手机交给未成年子女使用,应避免告诉子女线上付费之密码,避免他们擅自使用手机购买游戏点数。(图/视觉中国CFP)

国内新冠肺炎维持三级警戒,许多人都选择在家防疫不出门,各级学校也都停课,手机游戏成为民众宅在家的休闲好伙伴,但相关消费争议也随之增多。其中,又以家长申诉主张未成年子女擅自使用手机购买游戏点数的案件激增,最引人注意。

现行民法规定,未满7岁的人购买游戏点数,其购买行为无效;7岁以上、20岁以下之限制行为能力人,其购买行为须经法定代理人承认才生效。因此,很多家长就以相关规定要求游戏公司退款。家长这样的主张看似合理,但实际情况却是效果不彰。

一般未成年子女是使用父母的手机上网玩游戏,相关虚拟宝物的购买,也是透过父母的手机门号或绑定信用卡进行交易,父母事后要举证证明是未成年子女所为,有相当的难度。而且游戏宝物在每次交易时,支付平台均会要求输入密码或通过验证程序,来确认为父母本人所消费,当限制行为能力人在未经父母同意下,输入父母之密码或进行验证,等同以父母的名义交易,法律行为属于《民法》上的无权代理,如果因此造成业者的损害,依《民法》第110条规定,该限制行为能力人对善意的业者须负损害赔偿责任。换句话说,家长虽得以小孩无权代理为由,主张契约无效而不付款,但未成年子女却另外要对业者负担赔偿责任,请求一来一回间,几乎达不到退款目的

另《网路连线游戏服务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第2点第2项虽规定,「若有限制行为能力人未经同意或无行为能力人未由法定代理人代为付费购买点数致生法定代理人主张退费时,法定代理人得依官公告流程,备妥证明文件提出申请,经企业经营者确认后,退还消费者未使用之游戏费用」,使父母在未成年子女未经同意购买游戏点数时,有一退费的管道。但应特别留意的是,申请退还的范围限于尚未使用之点数,若点数已使用,则无法退费。以线上游戏储值机制来说,消费者几乎都会将所购买的点数立即转换成游戏内之服务或虚拟宝物,结果就是无从退款。

手机游戏是时下年轻人最爱的休闲娱乐之一,也成为部分家长仰赖之家庭保母,但因此衍生的法律问题也不少。父母若将手机交给未成年子女使用,应避免告诉子女线上付费之密码,也千万不要以小孩之指纹脸部作为付款之验证方式,才能有效预防类似争议,帮助子女建立正确的网路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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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善植,台中市政府法制局长台湾司法人权进步协会荣誉会员,曾任检察官法官。以上言论代表本公司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