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读/飞安会转型运安会! 主办水陆空重大事故
去年普悠玛事故酿成严重死伤,行政院去年提出《运输事故调查法》的修正案,成立「国家运输安全委员会」,隶属行政院下之三级独立机关。立法院会本月2日三读通过此案,将飞安会改制为「国家运输安全调查委员会」。根据规划,运安会预估今年成立,2021年全面到位,主掌国内航空、铁道、水路、公路等重大事故的调查。
根据修法,原有的飞安会将转型成运安会,在原有飞航安全事故调查,加上铁道、水路和公路的运输事故调查;在员额规模方面,由目前25人扩大至约100人,包含5位专任委员和6位兼任委员。
运安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及专任委员任职期间,不得兼任公营事业机构或公司代表官股之董事或监察人,并不得兼任与交通运输相关之事业或团体之职务,离职后3年内,也不得担任与交通运输相关的营利事业董事、监察人、经理、执行业务之股东或顾问。
罚则部分,航空器使用人若故意毁损记录器内的事故资料,可处新台币120万元以上至600万元以下罚锾、过失毁损资料可处60万元以上至300万元以下,其他运具则统一处12万元以上至60万元以下。若义务人无正当理由不通报者,可处50万元以上至250万元以下,通报义务人需于事发2小时内通报,疑似状况则须在24小时内通报。
另外若航空器、船舶、铁路、捷运系统单位不协助调查、甚至规避或妨碍,可以处以6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超轻型载具、遥控无人机、汽车所有人则处以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