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龙曝当年颁布台中「瘦肉精零检出」原因 今指地方应遵循中央

全国路口安全大执法」记者会,交通部长林佳龙出席。(图/记者林敬旻摄)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总统英文明年元旦起开放含有瘦肉精美猪进口台中市卢秀燕31日表示,食安不能放水或是和任何东西交换,不料引起外界批评卢「逢中央必反」,但事实上,食安自治条例罚责是前市长林佳龙颁布的。林佳龙今(1)日出席活动时回应,主要是当时中央政府没有明确的政策宣布跟规定,但如今中央有了,中央地方一体法令一致性很重要,地方应依规定遵循。

▲台中市政府早在3年前就规范瘦肉精零检出,而且增订罚责。(图/台中市政府提供)

林佳龙今出席9/1全国路口安全大执法记者会,会后被问及当年曾颁布台中瘦肉精零检出原因,他说明,当时中央政府还没有明确的政策宣布跟规定,法令一致性很重要,现在中央已经有了明确规定后,地方就应依据规定来遵循。

中央扩大开放瘦肉精美国猪肉牛肉进口,引发民众忧虑,台中市长卢秀燕日前表示,台中市已订定《台中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自治条例》,这是议会审查通过的自治条例,已实施3年,规定猪肉及相关产制品的瘦肉精一律「零检出」,对食安采取最严格标准,请大家放心。

卢秀燕此举引来外界批评卢「逢中央必反」,但事实上,这条增订的食安自治条例罚责是2017年9月开始实施,当时颁布实施的即是前市长林佳龙,而非卢秀燕。

台中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自治条例第6条之1规定,猪肉及其相关产制品,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莱克多巴胺),一旦中央公告实施乙型受体素容许量标准,于台中市之猪肉及其制品,经检出超过中央容许量标准者,卫生局将依照食安法裁罚6万以上、2亿以下罚锾。

台中市食品安全处表示,中央虽有规定不得检出超量的乙型受体素,但容许量多少?罚责多少?并没有详细载明,于是前市长林佳龙和议会一致同意加严增订罚责,新增第13条之1规定,一律零检出,即使未超出中央容许量也不行,一旦检出可裁罚3万以上、10万以下罚锾,且得连续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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