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文蔚/监所的走「洞」式管理

牢房都有监视器,坐在荧幕前便可掌握数十个房间内动向,定时签巡反倒让收容人掌握管理员行踪而得以做些被明文禁止的事。(绘图林文蔚

「走动式管理」(Management By Walking Around,简称MBWA),源自于1980年代美国管理学者彼得斯(T. J. Peters)与华特曼(R. H., Jr. Waterman)出版的《追求卓越》(In Search of Excellence)一书,是指为了弥补缺乏实际情境资讯,而失去解决问题的先机及误判的机率,高阶主管应该至少有一半以上的时间要走出办公室,以获得更丰富、更直接的职场资讯,并及时了解所属员工工作上的困境,实际了解下属的工作状况,并给予加油打气的一种管理策略。因此走动管理就是要高阶主管勤走基层,透过正式沟通管道搜集最新讯息,并配合情境做最佳的判断,以及早发现并解决问题

外国的管理法则传到台湾,落地生根后开始本土化,自然是无可厚非的事,狱政管理在台湾监所有其特殊的文化背景,因此「走动式管理」无论是在理论内容的诠释,亦或是在实际应用上,开始展现出全新的风貌。

监所管理员无论是在入行受训时,或是在各机关早上集合时的「勤前教育」、每月固定的「常年教育」,亦或是回锅矫正署的各类训练,只要与戒护收容人相关的内容,长官们总是三令五申,一再耳提面命:「要落实『走动式管理』。」

要怎么落实?就是管理员要勤巡逻,务必眼到、脚到、心到,值勤时要多走几趟,以清楚掌握房内收容人的动态。为了贯彻这样的管理原则,巡逻的次数随长官调整,不过当然只会多不会少,要不就是要求管理员要在巡逻时要在每个牢房的门口停留一至两秒,或者是规定每趟的巡逻时差不能超过三分钟,如果不照做,别说被骂了,给个申诫或是记过,也是家常便饭。

这也就是说台湾监所版本的「走动式管理」,并不在让高阶主管勤走基层,而是拿来要求基层管理员一直走一直巡、一直走一直巡、一直走一直巡……,这样的「走动式管理」,别说是过劳,日积月累下来,长时间的走站,静脉曲张、下背痛,甚至椎间盘突出,也就成了监所管理员最常见的职业病。

相信当初会用「走动式管理」这个企管名词来包装巡逻这件事,不仅是为了体面,也是因为监视器尚未普及的年代,要掌握牢房内的收容人动态有其难度,在长官们眼里,多巡逻一来增加见警率,达到吓阻收容人干坏事的效果,二来可以多观察房内动态、掌握囚情,当然只有好处没有坏处,监所戒护工作的重点无非是发现问题与防范未然,巡逻可以同时达成这两个目的,何乐而不为?其实未必如此。

1972至1973年间,美国堪萨斯市警察局实施了一个名为「堪萨斯预防巡逻实验」计划(The Kansas City Preventive Patrol Experiment),他们将15个警勤区分为三组,控制组维持正常巡逻、反应组完全不巡逻、预警组增加三倍的巡逻量,借此评估警察巡逻的效能,也就是见警率对于治安影响。这为期一年的计划,实验结果却让众人跌破眼镜。因为研究结果显示,这三组在犯罪率、侦破率,以及民众对犯罪恐惧感上并无实质影响,这完全颠覆了传统「见警率与治安稳定成正相关」的论点。即便实验设计上有部分瑕疵,但「见警率无助降低犯罪率」的重要结论,日后被警政管理者与刑事司法学者普遍接受。而在台湾犯罪学学者许春金及孟维德两位教授的研究里,也发现我国见警率与犯罪率间并没有显著关连。

当然,有人会认为警察巡逻和监所管理员巡逻不能相提并论,监所的环境与被管理对象和围墙外社会上的普罗大众是不一样的,但把巡逻视为万灵丹仍是一种愚昧的信仰,这种的旧时代管理模式延用到今日,衍生的问题实际上比原本想解决的问题来得大。

▲透过约巴掌大小的瞻视孔,而且在灯光昏暗的房内不太能清楚看到房内收容人的状况。(绘图/林文蔚)

在每个牢房都有监视器的现代,坐在荧幕前可以一次掌握数十个房间内的动向,远比巡逻更有效率,但因为长官们既迷信巡逻的神效,又想防管理员偷懒,所以就连定点值勤不需巡逻的勤区都要定时签表,定时签巡更是舍房勤务最基本的管理模式,但工时太长,值勤范围广,杂事又多到做不完,到头来,按时巡逻只是为了巡逻。不过可别因此责怪管理员只顾巡逻表,因为不这么做要是被长官看到巡逻表上少签一格,或者签的时间晚几分钟的话,被惩处的机会可是很高的,即使因处理事情而延误签巡,也会被当成是偷懒的借口

「你为什么不按时签?」

「我8点开始发睡前药发到现在快9点了都还发不完,怎么有空签?」

「时间到,你就是要按时签巡。」

「可是我为了签巡特地多跑一趟,也不可能按规定每房都看,而且9点来不及发完药和熄灯,被收容人投诉说影响他们的睡眠怎么办?」

「不要给我找借口!」

收容人当然不是笨蛋,定时巡逻的规定反而让他们更容易掌握管理员行踪,好利用巡逻的空档做监所明文禁止的事,在监所谍对谍的游戏里,管理员反而是输家。曾有同仁说,最令他难受的是,知道收容人是利用他巡过舍房后,尚未回到去监看监视器的空档上吊自杀。

这种「挂一漏万」弊病是长官不愿面对的事实,监视器到头来并非用来观察囚情,反倒是用来监控管理员有无摸鱼;巡逻的目的主要是怕万一出了事,录影画面却没拍到管理员在巡逻的话,火会向上延烧。

这么讲必然有人会持反对意见,认为定时巡逻仍可防范收容人鸡奸或及早发现收容人猝死,可惜这仍是神话,鸡奸或其他性交行为很少被管理员巡获。会曝光的,反倒是来自收容人的投诉或举发,而且巡逻也难有发现收容人猝死的机会。你可以想像一下,要从一个约莫巴掌大小的瞻视孔,在灯光昏暗的房内,看都躺得直直的十来个人谁已经挂了,可能吗?而且你可不是只顾这十来个人,整个勤区算下来少说百来人,合并勤区的话可能要顾到六百人左右,假日值班共16小时,每20分钟巡一趟,总步行巡逻距离超过六公里,别说每个牢房的门口停留一至两秒,给你两分钟,你可能连整房都死光了都看不出来。如果你还是觉得没问题,我会说你不是脑袋进水,就是当官的。

某监所清晨起床点名,一位收容人长卧不起,急诊就医到院前死亡,经调阅监视器录影画面,显示该收容人于夜间23时许,即未再有任何动作,与该收容人死亡时间相符。因未能即时发现送医,接下来依照惯例传统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结论:舍房值勤管理员无过失不予处分。

悄悄话:零时许有某长官巡逻经过,因为他都没法发现了,为了保他,只好连你一起保。

感恩长官!赞叹长官!

曾有同仁提出不同形态的「大巡逻」方式,认为足以改善目前分区驻守、定时巡逻衍生的弊病,若改将值勤人员集中至勤务中心,一同监看监视画面,并采分批不定时、不定向巡逻,一来让管理员们可以彼此陪伴、讨论、经验交换,并改善因疲累而打瞌睡的问题;二来也让收容人难以预期巡逻时间差。再者,备用警力足够,遇事也易于集结处理。但最后没有实施仍是因长官认为:「怎么可以都闲在勤务中心聊天?而且要是出了事,该找谁担屎?」

智慧型监控技术日益成熟的年代,调整装设位置减少死角,以克服监视器先天条件的限制,广角镜头、自动侦测、智慧判读也早已不是问题,人满为患的台湾监所,本应走向科技设备监控为主,但反而以巡逻为主轴,会维持石器时代的做法,究其根本,无非是钱都没花在提升设备的规格上,以及觉得基层管理员太闲。某些监所对重点或特殊收容人还在写所谓的《24小时行状观察登记簿》,每15分钟要写一次重点监控对象,都有录影记录了,还在写这么废的东西是干嘛?你要是像隔离舍这种特殊单位,每次写个三到五个人的行状是常态,加上前面讲的巡逻和杂事,不累死你,也忙死你。

脑洞的管理思维,「冲康」给管理员跳,刚好而已。「走动式管理」或许应该正名为「走洞式管理」。

走洞式管理,包你走到屎洞里。(本文转载自人本教育札记340期)

►►►随时加入观点与讨论,给云论粉丝团按个赞!

●林文蔚,画家,狱政改革倡议者,服务于宜兰监狱,着有《狱卒不画会死》。以上言论不代表本报立场。88论坛欢迎更多声音与讨论,来稿请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