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书「送审」引争议 文化部认错:人文司有欠周全

陆书送审引争议文化部认了「人文司有欠周全」。(图/记者周宸亘摄)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文化部传出行文各个出版社,要求大陆书籍需通过「审查」才能出版,强调违者行政处分,引发争议。文化部长郑丽君13日坦言,虽是依法规循例发函,但未厘清现行程序规范广征意见前即发函提及行政处分,「人文司的确有欠周全」。

根据文化部公文说明,日前参加中小学生优良课外读物甄选的作品中,共19家出版社计43册大陆授权出版品,未于事前申请许可,就迳行在台发行,已涉违反「大陆许可办法」第八条规定,基于辅导立场此次「从宽处理」不罚,将通知补提申请,要求转知所属会员,若补齐申请后又经查获,则依相关规定行政处分。

消息一出引发激烈反弹,出版人对于「大陆许可办法」各自解读不同,认为有违宪疑虑,应该要清楚解释针对该法及审查作法。事后文化部还特别澄清,大陆出版品入台程序规范行之多年,「今年5月发函各出版公协会协助,系由文化部人文及出版司依法规规定循例发函请各出版公协会协助宣导法规,实为例行程序,只是提醒业者补提申请,并非刻意突然审查中国大陆出版品。」

陆书「送审」话题持续延烧,据《联合报》报导,郑丽君13日坦承错误,人文及出版司同仁当时虽依据1993年制定之法规循例发公文,但未厘清现行程序规范并广征意见前即发函提及行政处分,认为「人文司的确有欠周全。」她强调,出版言论自由为核心价值,针对陆委会主管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下之文化部现行相关程序规范,将进一步征询出版业界意见。

对于文化部认错,不少出版人都给予肯定。远流出版公司董事长王荣文表示,「文化部愿意坦承错误,就圆满了,但仍期待文化部修法。」他建议,文化部应跟「大陆认可办法」母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的主管机关陆委会讨论如何修法,因为「解铃还须系铃人。」

此外洪范出版创办人叶步荣也认为,文化部若已知「大陆认可办法」不妥,不如修法。台北市出版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卢钦政则表示,几个公会、协会近日将讨论建议修法方向,「希望能藉修法,从此一劳永逸。」

▼文化部长郑丽君。(图/记者李毓康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