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自助洗衣店瓦斯钢瓶串接使用稽查 保障消费者场所安全
▲台南市消防局2月9日再次清查台南市自助洗衣店目前液化石油气串接使用情形,以落实灾害预防工作,期使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2020年11月,台南市永康区一家自助洗衣店,疑因瓦斯气爆造成4人受伤送医,调查发现此洗衣店是未向经发局申请营业登记在案,消防局于2020年11月13日再次全面清查自助洗衣店,共计275家,其中使用液化石油气串接量超过80公斤以上者计21家,并要求列管在案。
消防局2月9日再次清查台南市自助洗衣店目前液化石油气串接使用情形,积极加强检查,以落实灾害预防工作,期使保障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台南市针对液化石油气容器串接使用80公斤以上之自助洗衣店,台南市消防局皆依「公共危险物品及可燃性高压气体制造储存处理场所设置标准暨安全管理办法」第73条之1规定要求录案列管,并依消防机关办理消防安全检查注意事项规定,视串接数量每半年或每年执行定期检查。凡现场容器未置放在空气流通处、未有严禁烟火标示及灭火器、防止倾倒之固定措施、未设置气体漏气警报器等,将依消防法第42条迳行举发。
消防局局长李明峰表示,针对液化石油气串接使用场所应检查瓦斯管线上压力调整器、燃气橡胶管及燃气导管应符合国家标准,衔接处应有防止脱落装置、检查是否漏气;瓦斯行及业者更换瓦斯桶时,应检查橡胶软管是否老化、龟裂或破损;橡胶软管不可凹折或被压到。另针对放置处所瓦斯桶应直立置于室外或空气流通处,加以固定,以避免瓦斯外泄时,瓦斯与空气混合,较不易达到气爆浓度。
李明峰局长表示,检查瓦斯桶是否有合格标示也很重要,合格标示内会有钢瓶出厂日期、容器规格(填充的液化石油气重量)、容器实重(空桶重量)及下次应检验日期,如超过检验日期,可向消防局检举。台南市政府消防局未来会配合经发局持续加强联合查核,期望经由稽查方式,强化自助洗衣店业者负起自主管理责任及查验消防、瓦斯安全设备等,以保障社区及消费市民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