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体师休息遭3次「掀棉被摸乳」 雇主冷处理挨罚10万

▲按摩店示意图,与本案无关。(图/记者黄克翔摄)

社会中心新北报导

一名专业美体师婷婷(化名 )曾任职于三重晶豪舒压会馆,她向新北市政府劳工局申诉,去年4月间公司休息室待班睡觉时,清洁人员阿强(化名)利用进入休息室清扫的机会,趁她熟睡之际掀开棉被摸乳,前后陆续发生过3次。据了解,店长得知后马上召开检讨会议,要求阿强写悔过书,并严禁他进入休息室。

新北市政府劳工局指出,婷婷被摸时马上惊醒,羞愤难平,私下向其他美体师诉苦,这个消息数日后辗转传至店长耳里,虽然事后阿强被禁止进入女职员休息室,不过她发现阿强还是会应其他美体师的要求进入打扫,店长的措施显然无效,于是向新北市政府提出申诉。

对于上述事件,新北市就业歧视评议委员会认定,雇主虽然在知道婷婷被阿强性骚扰后,立即开会处理并要求阿强不可再进入休息室,但之后阿强仍常借故进入休息室打扫,雇主对此情形消极容许,并未立即指正及尽到管理监督责任,使婷婷仍处于可能受到骚扰的工作环境,已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第13条第2项规定,经委员会决议裁罚新台币10万元,而晶豪公司不服该处分提起诉愿,日前已遭劳动部驳回。

事实上,依据劳工局102年至104年度就业歧视申诉案件统计,102年受理36件、103年受理46件、104年受理67件案件,其中性骚扰与怀孕歧视的申诉件数始终高居前2名,远多于其他类型的案件。劳工局长谢政达强调,雇主有使劳工免于遭受职场性骚扰的防治义务员工在休息时间于休息室遭受同事的性骚扰,纵使未实际从事工作,但身处工作场所或工作场所所延伸处所,雇主仍负有照顾保护员工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