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薪资差距赢美、日、韩 劳动部:去年平均薪资差距为14.2%

▲2020年男女薪资同酬日为2月21日。(图/翻摄pakutaso)

记者余弦妙/台北报导

劳动部公布最新「同酬日」为2月21日,男、女两性2019年平均薪资差距为14.2%,也就是说台湾女性劳工去年需要比男性工作52天,整年总薪资才能达到相同水准,不过若是跟上一年度同酬日2月23日相比,则缩短了2天。

劳动部表示,「同酬日」是依据行政院主计总处「受雇员工薪资调查」,以当年两性平均时薪差距计算自隔年1月1日起女性需增加之工作日数。

依主计总处108年薪资统计初步结果,我国女性平均时薪292元,为男性340元之85.8%,两性薪资差距为14.2%,换言之,女性较男性需多工作52天(365日历天×14.2%≒52天),才能达到整年总薪资相同,因此109年「同酬日」为2月21日。

此外,根据近10年统计资料显示,我国两性平均时薪差距由98年17.9%下降至108年14.2%,也就是女性需增加工作天数由66天减少至52天,两性平均薪资差距缩减3.7个百分点及减少14天。

最后劳动部更提到,历年来我国两性平均薪资差距相较美、日、韩等国为小,108年我国为14.2%,低于韩国的32.2%(107年)、日本32.3%(107年)及美国18.5%。

再加上近10年来,主要国家薪资差距多为下降趋势,以韩国减幅最大,缩减6.7个百分点,我国缩减3.7个百分点,日本缩减3.3个百分点,美国缩减1.3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