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嫌候讯室自裁 法警有过无罪

丁姓女毒品嫌犯(本报资料照片)。

一名丁姓女毒品嫌犯(见图,本报资料照片),在士林地检署的候讯室内,持皮带刀刺胸自杀身亡,家属指控二名法警与一名侦查佐未能注意防范,涉嫌业务过失致死。检察官调查后,认为没有人应为丁女的死负刑事责任,因法警未彻底搜身只是行政疏失,与丁女自杀无绝对因果关系,丁女死因是自为,故和业务过失致死罪要件不符,因此将三人不起诉处分

至于遭控告的夏姓施姓法警,因涉行政疏失,已遭地检署分别记二支和一支申诫处分。

针对这起地检署内死了一个人犯事件,有法界人士痛批,从负责移送的员警收案的法警,竟都应注意而未注意,未能彻底搜身防范,实在是太离谱了,只给这么轻的行政处分,似乎过于轻纵。

今年五月间,丁女在延平北路民宅,和九名男女举办摇头毒趴,丁女被查获持有摇头丸和K他命,被警方带回侦讯。被员警移送到士林地检署后,得知将被检察官声请羁押,情绪激动落泪,竟在候讯室厕所内,用腰间的皮带刀猛刺左胸,法警发现将她紧急送医仍伤重不治。

丁母认为负责收案、戒护的夏姓和施姓法警以及承办此案的王姓侦查佐有疏失,控告三人业务过失致死罪。丁母强调女儿当天在警局曾偷服毒品自杀,送医过程中,她就向多名员警表示,其女有自杀倾向,但检察官调查认为,没有员警听到丁母说过此事,被告三人并无法得知丁有自杀倾向而加强防范。

另外,负责搜丁女身女警证称,前后三次对丁搜身,且曾脱光衣服检查,仍未察觉丁女有皮带刀。检察官认为,夏等三员疏未要丁女将皮带卸下交付保管,确实有行政疏失,但与丁女因自杀而死的结果,并无相当因果关系。

加上丁女死因是自杀,与业务过失致死的构成要件不符,因此将三人不起诉处分。

检察官调查发现案外案,丁女在警局服毒送医,急诊室医生护士目睹丁的束胸弹出小玻璃瓶,里面有不明粉末,搜身的张姓女警因怕被究责,将玻璃瓶丢掉,检方认为她涉及湮灭证据,因张姓女警坦承犯行,故予缓起诉。

★远离毒品《中国时报关心

★再给自己一次机会

自杀咨询专线:0800-788995(24小时

生命线:1995

张老师专线:1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