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手球国手装瞎还是蒙冤? 监院提新事证力争翻案
政治中心/综合报导
一场车祸,夺走他年轻运动员的生涯,法官不采专家鉴定意见,让他成了「装瞎」的法定代名词。监察委员王幼玲、蔡崇义、高涌诚及张武修15日提出调查报告,经委托荣总团队鉴定,提出前手球国手陈敬铠为大脑受损的「皮质盲」新事证,应研议提起再审及非常上诉。
28岁的陈敬铠,历经9年官司缠讼,即便拥有7家医院的诊断背书,仍不敌几支「身手矫捷」的跟拍影片——全盲遭到否决,法官认定陈敬铠诈取保险给付犯行明确,判决1年2个月徒刑定谳,得易科罚金,并应吐还522万元保险金,陈敬铠也成为司改会最新冤案救援对象。
王幼玲等人15日表示,陈敬铠因车祸导致其大脑视觉皮质盲,与振兴医院、台大心理系教授鉴定结果一致,高院高雄分院认为被告有因该车祸造成脑部双侧枕叶血液灌流减少或脑皮质损伤,则被告辩称因该次车祸致视力受损,非毫无根据。
据中华民国眼科医学会表示,视觉皮质盲须多科别医师共同评估,且须有脑部影像检查,方能确诊,但判决却仅参采眼科医师诊断,并以眼球结构性受损之检测方式判断其视力情形,前后矛盾。
王幼玲说,陈敬铠因为过去是国手,反应灵敏,但根据彰基、振兴医院和台大医院,搭配仪器确认,诊断出陈敬铠确有视觉障碍,惟并非眼球受损,而是视神经和大脑枕叶损伤的「皮质盲」,并没有使用诈术。王幼玲进一步说,但高分院判决以陈敬铠诸多日常表现,缺漏并未斟酌盲视相关事证,并只采眼科医师的器质盲判定,迳自认定他的视力功能在万国视力0.01以上,就对陈敬铠成立诈欺罪,「法官显有心证」。
蔡崇义则说,法官心证根据经验或论理法则,但此案而言,法官不是医生,应根据各方面来判断,「要确信有罪,才能下有罪判决」。蔡崇义说,投保远早于车祸,投保与视盲也都是真的,就没有诈术的问题。他认为这是非常特殊的案件,但以诸多医学报告来看,「可以肯定是皮质盲」。
高涌诚表示,此案用诈欺处理「过于夸张」,且高分院判决透过刻板印象,直觉认为可以自己到学校、签收邮包、接飞盘,就推论为「诈盲」,超脱医学报告的法律要件,是最大的瑕疵。
张武修则说,这案子就像「视而不见」,接收到视觉讯息却无法处理,但行为因惯性能够反应。法官不能因为觉得这样的情形奇怪,就予以否定。他说,法官因为「心里的门窗没有打开」,忽略科学证据,希冀社会还给陈敬铠一个公道。
民间司法改革基金会等民间团体与多名立委6月间陪同陈敬铠于立法院召开记者会,陈敬铠当时哽咽表示,视觉真的有障碍,「我没有骗人,也没有诈骗。」
▲陈敬铠被控装瞎诈保案。(资料照/记者宋德威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