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基础基金出包 金管会提出2点澄清:有查核机制

▲针对前瞻基础基金出包,金管会对此提出2点澄清,并强调已有查核机制。(图/记者纪佳妘摄)

记者纪佳妘/台北报导

金管会先前推动「前瞻基础基金」政策,放宽银行证券公司投资创投基金门槛,不过却爆出德信证券子公司涉及独身贵族掏空案,金管会提出2点澄清,并强调已订有事前审查及事后追踪的监理查核机制。

德信证券子公司德信冠群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转投资独身贵族等公司的情事,金管会表示,之前已查核发现案关人员涉有证券交易法第171条非常规交易及图利规定违法情事,并已主动移送检调侦办。

至于德信证券对德信创投督导不周及其他缺失事项,经赴德信证券实地查核,并依行政程序法洽德信证券陈述意见,相关行政处分作为刻正处理中。

金管会强调,就证券商转投资创投事业本已订有事前审查及事后追踪的监理查核机制;在事前审查面,证券商符合最近期自有资本适足比率高于200%及守法性条件得向金管会申请核准转投资创投事业,金管会于受理业者申请案件,就证券商是否已将创投事业列入「对子公司之监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包括督导子公司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以及良好的风险控制机制,如对于创投事业投资标的公司的投资限额及持股比率是否已订有相关内部规范等进行审查。

另在事后管理面,为掌握证券商转投资创投事业营运状况,除进行证券商例行查核外,平时证券商应于申报计表时,揭露该创投事业的财务业务资讯,并由证交所进行查核,如发现有违反证券法令情事,金管会将依法处分。

为协助证券商业务多元发展及配合政府鼓励,并引导机构投资者资金投入国内实体产业,金管会在去年6月1日放宽证券商转投资创投事业及私募股权基金的规范,并订定配套管理措施,而这次德信证券转投资案的发生与金管会当年相关放宽措施并无直接关联

金管会已就德信证券查核所发现的缺失事项,研议强化措施,包括证券商申请转投资创投事业案时,应于内部控制制度明订对转投资创投事业的定期查核机制等事项;再者是于日常监理面,将建立预警查核机制,例如对于创投事业投资标的公司的损失达一定金额或比率等异常指标,即启动查核机制,分析有无重大异常情事,如发现有违反证券法令情事,金管会将依法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