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救百年老药房!卫福部颁解释令 中药商符合2条件可「接班」

传统中药房抓药过程。(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严云岑台北报导

药商生存困境曙光卫福中医药司30日公告药事法》第103条第2项条文解释令,让有2年实务经验业者,可在修习162小时学分后,继续经营中药贩卖业务,延续世代传承,延缓药房消失速度,但目前一间商号仅接受1人申请,若要独立开业,仍须待修法通过后,经由国家考试合法取得中药贩卖资格

上千名中药商2018年11月集结卫福部,抗议《药事法》颁布后,已有25年未核发中药行业者执照,且同法28条又规定,仅有中医师药师可在修习一定学分,才能在通过考试后,向卫生局申请中药经营执照,让传统中药业者沦为「无试可考」的窘境,形同安乐死

卫福部长陈时中当时承诺,将于3个月内解释法令,却迟迟未有下文,直到今年8月底终于作出回应。

▲近2千中药商2018年11月6日冲卫福部抗议,与警爆肢体冲突。(图/记者季相儒摄)

30日公告的解释令中提到,得继续经营中药贩卖业务的中药从业人员,须符合在有固定地址从事中药输入、输出、批发或零售业务2年以上,且需完成中药概论本草、中药炮制生药学及药事法规合计162小时课程,才能持经卫生局认证核发的「经营中药事实证明书」进行认证,核准后才得于原址继续执行中药贩卖业务。

中医药司科长陈聘琪表示,在颁布解释令前,卫福部已与中药商团体开了10几次会,并在得出共识后发布。虽然长远看来,还是要透过修法制定国家考试,让新生中药商取得合法贩售资格,但因涉及专业团体与业务范围广泛,目前尚无时程表,只能尽快处理。

▲传统中药商贩药材。(图/ETtoday资料照)

中医药司106年曾针对3000多名中药商进行问卷调查,当时经营者平均年龄为61岁,平均职业时间为26.5年,由于法规迟迟未定案,近20年来中药商更从1万5千多家下降至8千多家,近期每年以一成的速度减少,估计今年还会再少8、900家。

卫福部解释令搬出后,台湾中药从业青年权益促进会理事长古承蒲表示,感谢政府部门积极回应,让许多百年老药房得以生存,也正面看待目前规划,留住人才与人员。未来也希望相关部门,能更有效率地规划出「教考训用条例,让所有中药商的生存权都能获得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