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寺庙实习怎么给薪水!」 宗教系:要考虑工作特殊性
▲宗教系表示,去寺庙实习根本不可能有符合法规的待遇。图为泰国神之巅寺庙(图/记者周宸亘摄)
为了防止学生在实习过程中再被剥削,教育部提出《专科以上学校校外实习教育法》草案修正,要求实习机构符合安全规范、并提供劳健保、薪水等资源;不过宗教相关科系则喊苦,因为学生多去寺庙等地实习,哪有办法领到薪水、还能保劳健保?教育部则表示,目前还在草案阶段,会适度调整。
教育部提出的《实习法》草案,针对校外的实习机构、场所都有细项规定,除了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规则之外,还要有经过足够训练的指导人力,足够给学生学习的设施设备,同时还要有劳保、劳退、就业保险,并符合《性别工作平等法》、有足够的就业服务训练,不过这样的条件并无法满足每个科系的需求。
根据《联合报》报导,建筑系大部分学生都会到海外建筑事务所实习,以求获得国际经验,但《实习法》草案规定,境外机构同样要帮实习生投保保险,但办理工作保险会影响签证种类,很可能无法顺利成行;另外,校外实习合作契约要提供原文、中文2种版本,对国外来说「他们何必这么麻烦」,台湾学生到国外实习的机会可能越来越少。
另外,像是剧场界、寺庙等非典型劳动工作,要提供正式员工足够的薪水、保险都已经很困难,更何况是让实习生享有,也忍不住抗议「餐厅、烘焙坊的劳动,跟很多职业根本就能类比」,希望可以提供不同行业的「特殊需求待遇」。教育部则表示,的确有些系所提供了不同意见,会在保证学生实习安全的情况下,弹性修正法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