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党产会冻结救国团56.1亿元 90组织恐受影响
▲救国团被认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救国团历任主任。(图/翻摄自救国团网站)
纵使救国团不断反击与陈情,行政院党产会7日上午召开委员会议,会中全体一致决议通过,认定中国青年救国团为国民党之附随组织,共冻结救国团56.1亿元,未来要支出得先申请动用,预计90个组织包括青年活动中心、立案补习班、国民运动中心恐受影响。党产会主委林峰正召开记者会指出,从人事、业务、财务各个角度看来,救国团都是国民党的附随组织。
党产会同步也发出新闻稿指出,救国团为中国国民党于戒严时期由党中央决议成立,更透过党国体制之优势地位,由政府各单位提供经费预算及各项行政资源来支持组织运作,以供配合中国国民党推展各项青年业务。
▲党产会召开记者会说明救国团状况。(图/记者赖于榛摄)
但是救国团抗辩不断,党产会则表示,救国团曾受中国国民党实质控制其人事、财务及业务经营,且非以相当对价转让而脱离该党实质控制,因此依党产条例第4条第2款前段、第8条第5项、第14条及党产条例施行细则第2条等规定,经本会第47次委员会议决议认定为附随组织。
根据党产会资料,救国团自成立迄今,资产累积已达新台币56.1亿元,包括现金等流动资产9.7亿元、基金及投资21.7亿元、固定资产24.1亿元及其他资产0.6亿元。多角化营业活动及名下不动产遍及全台湾,依据106年度财报资料,救国团的主要收入有三,分别为青年活动中心共15家,营业收入6.8亿元;国民运动中心共13家,营业收入8.8亿元;立案补习班共62家,营业收入10.9亿元,共90组织恐受影响。
▲党产会主委林峰正。(资料照/记者屠惠刚摄)
救国团在官网上指出,「为社会,为青年」是他们成立迄今一直努力不懈的目标,虽然时空环境变化剧烈,生存条件日益艰难,但是这个目标始终不变,还强调60余年来,救国团人在活动中流露出「亲切、自然、实在」的清流形象,在服务中,愈做愈觉得有意义、有价值,于是,逐渐将工作视为本分之内所应为。
但党产会则批评,近六十余年来救国团透过党国体制下之特权许可,得以形成现今庞大且错纵复杂的营业团体,嗣后虽中国国民党逐渐失去其控制影响力,但并未将相关资产归还国家,反而落入少数私人掌握之中。
救国团被认定为附随组织后,依党产条例第8条第5项规定,需在4个月内向党产会申报财产;依党产条例第5条及第9条第1、2项规定,其名下之财产,原则禁止处分。若有符合本条例所称之履行法定义务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应于处分后3个月内制作清册报本会备查,倘有其他资金动用或财产处分之需要,可依本会许可要件办法向本会申请动用,爰并予叙明。
不过党产会也说,因救国团庞大之营业项目涉及众多消费者及员工权益,将拟邀请救国团于明日尽速派员至党产会讨论协商后续事宜,期待在影响最小的情况下,依法许可救国团之营运支出。
【救国团被认定为国民党附随组织全文】
本会于今(7)日召开第47次委员会议,决议认定社团法人中国青年救国团(下称救国团)为社团法人中国国民党(下称中国国民党)之附随组织。本件处分事实及理由简述如下:
经本会调查,救国团为中国国民党于戒严时期由党中央决议成立,更透过党国体制之优势地位,由政府各单位提供经费预算及各项行政资源来支持组织运作,以供配合中国国民党推展各项青年业务。救国团虽抗辩自始非中国国民党之附随组织,自成立起均受政府监督,未受中国国民党之控制,惟如无中国国民党藉党国体制之优势地位,提供救国团特别之待遇及许可,在戒严期间,非官方之「社会运动机构」如何能动员庞大行政资源,借以执行业务并累积巨额资产?由此,足证救国团曾受中国国民党实质控制其人事、财务及业务经营,且非以相当对价转让而脱离该党实质控制,因此本会依党产条例第4条第2款前段、第8条第5项、第14条及党产条例施行细则第2条等规定,经本会第47次委员会议决议认定为附随组织。
救国团自成立迄今,资产累积已达新台币56.1亿元,包括现金等流动资产9.7亿元、基金及投资21.7亿元、固定资产24.1亿元及其他资产0.6亿元。多角化营业活动及名下不动产遍及全台湾,依据106年度财报资料,救国团的主要收入有三,分别为青年活动中心共15家,营业收入6.8亿元;国民运动中心共13家,营业收入8.8亿元;立案补习班共62家,营业收入10.9亿元。近六十余年来救国团透过党国体制下之特权许可,得以形成现今庞大且错纵复杂的营业团体,嗣后虽中国国民党逐渐失去其控制影响力,但并未将相关资产归还国家,反而落入少数私人掌握之中。
救国团经认定为附随组织后,应依党产条例第8条第5项在4个月内向本会申报财产;依党产条例第5条及第9条第1、2项规定,其名下之财产,原则禁止处分。若有符合本条例所称之履行法定义务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应于处分后3个月内制作清册报本会备查,倘有其他资金动用或财产处分之需要,可依本会许可要件办法向本会申请动用,爰并予叙明。
承上所述,因救国团庞大之营业项目涉及众多消费者及员工权益,本会拟邀请救国团于明日尽速派员至本会讨论协商后续事宜,本会也将在影响最小的情况下,依法许可救国团之营运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