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定「口译哥」赵怡翔不符进用资格! 监院纠正外交部

口译赵怡翔。(图/记者季相儒

记者林铭翰台北报导

「口译哥」赵怡翔因出任我驻美代表处政治组组长,屡遭质疑资历太浅、破坏外交体制监察委员仉桂美、江绮雯、刘德勋日前申请自动调查,并于16日提出调查报告监察院也于16日通过对外交部之纠正案。

仉桂美、江绮雯、刘德勋表示,纠正外交部是由主要有两大点,分别为「外交部严重混用机要人员与聘用人员之进用机制」与「赵怡翔聘为一等咨议未符相关资格条件规定」。

仉桂美、江绮雯、刘德勋指出,外交部自108年1月5日起聘用部长吴钊燮前简任机要秘书赵怡翔为驻美国代表处一等咨议,依「行政院暨所属各级机关聘用人员注意事项」第5点之附表,比照荐任第9职等年功俸2级核支月酬5802美元,另地域加给1200美元,并比照驻外一等秘书标准核实发给装费房租补助费等补助。外交部表示因部分驻外机构特任馆长有进用「具机要性质人员」之需要,因此自89年起于驻外聘用预算员额内,控留5个员缺供特任馆长运用,得免经公开甄选,且聘用契约订有「随同馆长离职」之约文。

仉桂美、江绮雯、刘德勋再指出,按照「各机关机要人员进用办法」第4条第1项规定,各机关进用之机要人员以襄助「机关首长实际从事机要事务相关工作为限,驻外机构特任馆长既非二级机关首长,自不得进用机要人员,而外交部无法律依据,竟挪移聘用人员员缺供特任馆长运用,又将赵怡翔于任机要人员期间铨审之官等职等做为其担任聘用人员月酬之计算基础,违反「公务人员俸给施行细则」第5条第2项规定,严重混用机要人员及聘用人员之进用机制,核有违失。

仉桂美、江绮雯、刘德勋表示,依行政院核定108年度之「外交部咨议聘用人员聘用计划书」记载「咨议」聘用人员可分为「一等」、「二等」及「三等」,其中一等咨议前三类资格分别略以「博士硕士学士+与拟任工作有关之『重要工作经验』4年、8年、12年」,有学历及重要工作经验年资之明确标准,赵怡翔不符第二类资格条件系因其虽有硕士学位但重要工作年资未达8年。

仉桂美、江绮雯、刘德勋说,赵怡翔聘用为一等咨议之资格条件为第四类「具有与拟任工作性质程度『相当』之研究及『工作经验』者」,与前三类之资格条件相较流于空泛且更为宽松,难具有资格条件筛选功能。而外交部认定赵怡翔符合「相当」之理由之一为英语口译能力极佳,但就外交部众多现有驻外外交领事人员而言,精通英语应为受有外交专业训练者之重要基本能力,既然系外交部现有人员所能担任者,则聘用赵怡翔为一等咨议即不符合该限制要件

仉桂美、江绮雯、刘德勋表示,纵然外交部长亲自透过媒体表示赵怡翔表现不输专业外交官,目前在外交部里很难找到符合需求的人,肯定赵怡翔能力足以「适任」驻美国代表处工作,亦无解于赵怡翔一等咨议「不适格」之先决条件,部长弃具有任用资格之专业外交人员不用,仍执意聘用跟随其多年之机要,核有违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