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赌博变「出国考察」 桃市议员邱佳亮诈领公费起诉

出国考察变赌博、购物,桃议员邱佳亮诈领公费起诉。(图/翻摄邱佳亮脸书)

社会中心桃园报导

桃园市议员邱佳亮涉嫌从2011年1月起至今年1月诈领市议会补助费、出国考察费、出席费、交通膳食费总计诈领826万6068元,桃园地检署检察官13日起诉邱佳亮等6人,为追讨不法所得,检察官已向法院声请扣押其银行债权750万元,起诉时并声请宣告没收。

邱佳亮为前桃园县议会(103年12月25日改制为桃园市议会)第17届县议员任期自99年3月1日至103年12月25日),亦为现任桃园市议会第1届市议员(任期自103年12月26日迄今)。

起诉指出,在诈领助理补助费部分,邱佳亮自2011年1月起至106年1月止,要求徐男游女甘男提供银行帐户国民身分证影本资料,指示徐姓女助理制作不实之遴聘异动表及聘书等文件,送至议会,佯聘徐男等3人担任议员助理,致使承办公务员将助理薪资及春节慰问金汇入徐男等3人帐户,再由徐男等3人或苏姓助理、徐姓助理提领后交给邱,议会并将依比例负担之退休金提拨费、劳保费、健保费汇入邱的银行帐户,共计诈得822万5,617元。

诈领出国考察费部分,邱佳亮于2014年6月16日,填具「103年6月21日起至103年6月24日止至澳门」之出国考察计划表,假借「考察澳门工、商、农业观光事业等发展情形」为名,实与友人共赴澳门进行赌博、观光及购物等私人旅游行程并无澳门政府人员地方组织接待之实际考察作为,返国后向议会申报出国考察费,致使承办公务员核支3万3,101元。

诈领出席费、交通及膳食费部分,邱佳亮于2016年5月2日至5月4日桃园市议会第1届第3次定期会期间(会期105年3月15日至5月23日),前往澳门旅游,未出席会议,返国后填写不实之签到纪录,向议会申报出席费、交通费及膳食费,致使承办公务员核支7,350元。

检方今天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起诉邱佳亮(在押)等6人,并邱移审桃园地院,桃园地院将召开延押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