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宅高租金遭指不懂法治内涵 北市反击:法律不是参考用的
台北市明伦社宅4万月租金引发争议,市长柯文哲要求中央订定社宅租金全国统一标准,但遭内政部政次花敬群反击,「心里有鬼」,花敬群10日再酸,「这都是市政府或市长对于法治的内涵不了解而导致的误会」。对此,台北市政府副发言人戴于文表示,国家订立法律是让人民遵守而不是让人民参考用的。
戴于文表示社宅兴办期间租税减免实施年限为5年,届期得视情况延长1次,并以1次为限,这条规定明确写在住宅法之中,包括台北市相关自治条例的减免期限也明文依住宅法规定办理,不知道何来误解法条之说?
戴于文也说既然法条写明清楚,为什么花次长昨日发文不向社会大众说明清楚,难道是心里有鬼吗?
戴于文强调北市府为让社宅永续发展,兴建更多户的社宅以实现居住正义,希望中央能实质协助各地政府解决问题,不让居住正义的理想在台湾成为遥不可及的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