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于劳基法,企业不用建教生 陈碧涵:法律被限死了

记者陈佳雯台北报导

修正的《建教权益保障法》已于今年一月上路,但规定工作时数薪资,都优于《劳基法》,引发企业不满。曾对修法发表意见的国民党立委陈碧涵24日表示,当初民进党立委坚持一周不能工作超过80小时,但她认为这大大限缩了学生的权益,现在出现企业不愿跟学校签约的后果,都是因为当初修法不够有弹性所致。

▼ 当初民进党立委修法为了保障建教生不受剥削,却也限缩了弹性。

建教生受训时间条文规定,每日训练时间不得超过8小时,每两周受训总时数不得超过80小时,且不得在晚上8时到隔日上午6时受训。建教生连续受训4小时,至少应休息30分钟,每7日至少应有1天例假,且遇劳基法规定的放假日也应休息。

陈碧涵说,一个好的建教生或是实习生都需要一条鞭式的学习方式,像是厨师,不可能只学习开店后的炒菜收菜,一定需要知道素材与清洗,这是基本的,若严格限制工作时数,只能学到半套。

新修法当中还规定说高一生不能参与建教合作,要专注于学科。对此,陈碧涵说,事实上在国中阶段就有技艺班,当初就是希望学生能够早日就业,更有些学生是家里环境需要他们就业,因此这些学生进职校时已经准备好了,现在限缩他们的时间,反而失去了选择的弹性。

陈碧涵说,当初修法时如果能够全面来看,就不会造成今天的局面,如果担心学生被剥削,可以用附带决议来处理,并以监督角度来看这件事;当学生条件跟企业想要的不同,为何企业要继续用呢?立法不能限缩学校、学生跟厂商,才能达到平衡。

陈碧涵也感叹地说,当初修法时不采纳她跟教育部的看法,现在民进党立委又要教育部出来解决厂商的问题,要怎么解?法都被限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