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论广场》监察院转移焦点 无视人权 (吴威志)

监察院国家人权委员会主委陈菊。(图/资料照)

监院人权委员会成立周年举行记者会;但是一年来除了公布首份政治受难者平反报告,实未针对我国人权事件做出特别贡献,与前朝总统府「国家人权咨询委员会」任内政绩差距甚多,效能引发外界质疑。

许多国人与人权团体都已忽略它的存在;究竟它是政策机关?监督机关?执行机关?咨询机关?还是比照审计部的院内独立机关?错乱的定位与功能,消极的作为与心态,令人格外担忧!

或因如此,人权委员会为了雪耻宣布,要针对2003年SARS期间和平医院封院展开调查,理由是对人权产生莫大侵害。荒谬的是,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已有近800人因政府防疫不力病死、枉死;国人染疫死亡率5.02%居高不下、政府自购疫苗到货率只有5%、民间要买疫苗还处处遭受刁难,以致出现疫苗短缺,种种损害人权至巨的防疫乱象;人权委员会冷血无视,反倒调查起18年前的旧案!难怪在野党立院党团怒批监察院失能、失格。

针对2003年和平封院调查或1950年代政治受难调查;充其量,不过是证明与促转会功能重叠。此时肺炎肆虐,许多侵害人权案件,例如高雄市政府曾发生不顾人民迁徙自由及休假权,即把142名工人连夜外送!又如立委关说卫福部导致疫情扩大的3+11决策过程!又如台北市万华区居民遭到防疫网路注记,侵害隐私权与名誉权等案!至少也应发声关切,监督或纠正政府!

现今国人最为关注,就是卫福部跟高端是否有黑箱作业,以违反国际科学的标准,火速通过紧急使用授权(EUA)、上架预约平台,准备使用尚未通过三期临床试验的疫苗,会不会后果不堪设想?这也代表许多民众的疑虑,监院难道无动于衷吗?

为何偏偏此刻宣布要查 2003年封院疏失呢?是否转移焦点!尤其监院早已调查过此案,也进行过惩处;基于一案不二查,纵然调查重点在有无人权侵害,但这不就是说明,现在的人权侵害等到以后再说!为了转移现今蔡政府防疫不力,监院弃守或避谈目前官员失职!

宪法保障人民「生命权」,明明疫苗短缺,卫福部竟称足够,先后拒绝郭台铭、佛光山、慈济及地方政府采购或捐赠疫苗的美意,却又紧急授权高端,还为此更换审查委员!这样明知疫苗尚在研发阶段,产品不良率高达82%,且与欧美国际认证不同,却仍违背一般程序与常理高价采购,是否也意味高端公司取得40亿元暴利?是否有国民党告发涉及《贪污治罪条例》第6条之特别图利罪情形?

世界各国基于医疗人权,即使紧急授权使用也不能免责;以美国Merck药厂伟克适Vioxx消炎药回收为例;新药走完三期上市5年,产生了8万个不良反应,病患提出4万7000件诉讼案,药厂最终以 48.5亿美元和解。高端虽有了政府保证也要避免重踏覆彻!

欧盟7月与台湾举行人权咨商会议,欧方才刚提醒人权委员会,必须对于2019冠状病毒疾病加以监督人权。监院人权委员会可更积极建议政府,为了保障「人民生命权」速订「新冠肺炎或注射疫苗引发死亡补偿条例」,区分死亡型态给予补偿,才是领先各国的人权政策。盼望监院人权委员尽速发挥针贬时局、整肃官箴之效,建立台湾社会与民主政治的人权标准!

(作者为国立云林科技大学科技法律研究所教授,中华人权协会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