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雇员工只想在工会加保 劳动部说不

劳工保险强制性的保险,依现行劳保条例规定,只要雇用员工满5人以上,雇主就必须要替员工办理参加劳保。由于劳工会面临转职,可能会从在工会加保的自营作业者转为公司受雇劳工,这时候就会面临劳保转移的问题劳动部提醒,如果投保单位违反劳保条例,没有替受雇员工投保,除了会被处以罚锾,投保单位还必须赔偿劳工的损失

劳动部强调,「员工达5人就须强制保劳保」,而且替员工保劳保是雇主的责任,这项责任不会因为员工已在工会加保,或员工另有从事其他工作已参加其他社会保险(军保、公教保或农保)而免除,何况,劳保目前还内含职业灾害保险。

劳动部指出,企业只要与员工之间有雇佣关系,不论该员工已从工会加保多久,雇主都应依法在员工到职当天为其办理参加劳保,若该员工同时从事所属职业工会的工作,得依个人意愿重复于工会投保,但保费需同时计收。

此外,企业在暑期聘用的工读生,或是因应部分活动档期聘雇的临时人员,劳动部表示,不管聘任的期间有多短,只要有雇佣关系又有支给薪资的约定,雇主就必须依法为员工办理参加劳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