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议员提案共享运具 纳入车体险
近年共享运具使用率提升,但消费纠纷也层出不穷,尤其是运具车体损伤的赔偿问题,台北市议员耿葳提出,应在现行「台北市共享运具经营管理办法」中,加入针对车体损伤的保险。对此,北市交通局长陈学台表示,目前营业用的产险并未有「车体保险」,必须另外设计保费内容,仍需与产险公司研议。
北市共享运具数量越来越多,议员质疑,业者投保的保险规范不周全,租车民众如出车祸车体受损,就可能须赔偿上万元的金额,耿葳要求交通局,将「车体险」纳入台北市共享运具经营业管理办法,并弹性让民众在租车时,选择有无车体险的车辆,避免车损求偿纠纷。
北市议员苗博雅建议,交通局可与业者研议,让民众在租车时自行选择是否须加保车体险,举例来说,1个小时原本是2元计费,愿意保险1小时就是2.5元,租用人直接承担保费,对租车人弹性也会更大。
北市交通局表示,目前仅有自用机车有车体险,营业出租用的机车必须另外设计保险内容,目前仅一家运具业者有制定最高理赔限额,如所也业者都须一致,还需要再研议。
陈学台指出,在新北市「共享运具经营业管理自治条例」,已纳入车体险,将在年底实施,台北市也会与产险公会及共享业者研议如何纳入;共享运具业者GoShare表示,车体险属个人行为,业者提供的保障,都是在保护用户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