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核准了!新北市共享运具5家营运上路

立法管理 新北市共享运具5家核准营运。(新北市交通局提供/叶德正新北传真)

新北市交通局《新北市共享运具经营业管理自治条例上路,今年3月公布管理办法,历经审查正式核许iRent、格上GoSmart、WeMo、GoShare及MOOVO可在新北市辖营运,5家共享运具业者计投入1万7246辆共享机车、1263辆共享汽车及227辆电动辅助自行车,提供北北生活圈共享移动服务

交通局长钟鸣时表示,因应疫情升温,交通局要求共享运具业者务必加强车辆清洁消毒密度次数,针对消费者常易碰触的把手、加速按钮坐垫等加强清消,每日做成纪录回报之外,交通局亦加强派员稽查业者是否有落实车辆清消防疫措施,以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交通局综合规画科长政谚表示,新北市自2019年推动共享运具试办,2020年12月9日订定《新北市共享运具经营业管理自治条例》,希望籍由共享运具满足民众日常通勤需求,并结合既有的公共运输路网,以降低私人车辆持有及使用,维持道路顺畅和交通秩序

吴政谚指出,为避免业者大量投车衍生占用路边停车位影响市民停车权益,今年3月公布实施「新北市共享运具经营业管理办法」,除明文规范车辆调度维修保养和营运许可范围等营运事宜,另为因应跨市租借还特性及有效管理共享车停车秩序,特要求业者须将北北桃三市营运车种车牌号码(编号)一并提出申请以利控管跨市流动车辆数,更规定共享运具业者需提送产品责任险、驾驶人伤害险及第三人责任险等保险计划书,以保障消费者权益和安全。

吴政谚表示,各共享运具业者获许可营运后须遵守《新北市共享运具经营业管理自治条例》及相关法令,交通局将不定期派员稽查业者有无依核定的营运许可内容、服务区域营运,若查察有任意大量投车或其他违反自治条例相关违规行为,最高可处罚10万元违规罚锾,严重者则撤销营运许可。

交通局表示,盼透过共享运具提供民众弹性的运具选择及降低私人运具使用及持有,借由共享运具与大众运输的搭配,共同营造低碳绿能的交通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