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遴委会拒重启 沈冠伶辞遴委:很沈痛!很遗憾!

台大示意图。(图/记者季相儒摄)生活中心综合报导台大校长「拔管」案风波持续延烧,台大校长遴选委员会发言人袁孝维30日受访时表示,遴委会于1月5日合法选出前国家发展委员会主委为台大校长,若教育部没给合法理由,将拒绝重启遴选。对此,遴委会委员、台大法律系教授沈冠伶1日也发表声明,宣布辞任遴选委员一职,并将在今天向郭代理校长暨校务会议主席提出辞呈。

▲台大法律系教授沈冠伶。(图/翻摄台大网站)沈冠伶声明稿全文

辞任台大遴选委员会之声明!很沈痛!很遗憾!

召集人、袁委员及各位委员:

昨日晚间从电子媒体上阅知此则新闻:「台大遴委会:教育部若无合法理由 拒重启遴选」:「台大遴委会今表示,教育部如果没有给一个合法的理由,遴委会就不可能屈于政治力再度开会。遴委会是一个从头到尾合法独立运作的组织,并非教育部的附属单位,我们请教育部给我们一个合法的理由。」

「袁孝维在今天上午提出遴选会拒绝重启遴选,有记者询问此发言是否代表遴选会,袁则表示这是超过半数以上委员的共同声明。」。

由于本会发言人之权限系「依本会决议代表本会对外发言 」(国立台湾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组织及运作要点第11点), 4月28日的声明稿,在未经委员事先同意下,竟然在4月27日晚间已由媒体公布,事后又在极短的时间内(晚上10点46分收到电子邮件至4/27晚上12点)要求委员回应而未经充分讨论。纵然获得过半数委员同意,但面对此一重大议题,显然不符合会议决议之正当程序。更何况声明稿中亦无「拒重启遴选」此一结论,而毫无代表委员会意见正当性

再者,如果本会已经多数委员决议,不再召开会议,重启遴选,则本会是否已经解散?

按依国立台湾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组织及运作要点第17点第2项:「若无法依前项规定产生校长当选人,则本会应即解散,由本校重新组成遴选委员会,再依本要点第十二点规定重新征求校长人选,并进行遴选事宜。」 第18点:「校长当选人因故无法就职时,由原校长职务代理人代行校长职权,并由原遴选委员会重新办理遴选事宜。」又依国立台湾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作业细则第7条第2项:「若无法依前项规定产生校长当选人,则本会应即解散,由本校重新组成遴选委员会。」由于教育部不核定原校长当选人,本会依前开规定应重新办理遴选事宜。如拒绝再开遴选会议,将构成「无法产生校长当选人」之解散事由,而由本校重新组成遴选委员会。

本会委员就台大校长遴选一事,为依法行使职务之公务员(不论本职是否具公务员身分),受主管机关监督。如本会既不开会,又拒绝解散,且不履行法定义务,日后可能成为监察院弹劾之对象,毕竟国立大学非法外之地,不能概以大学自治为推托之辞而免除法律责任

由于本会于现阶段已表示拒绝召开会议,致使本人难能行使遴选之法定职务,谨在此宣布辞任遴选委员一职,并将于今日向郭代理校长暨校务会议主席提出辞呈。

感谢各位委员!

敬祝 平安如意

沈冠伶敬上

2018年5月1日

▲台大师生5/1中午傅钟国际记者会。(图/记者林韦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