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雅渡假村「创办人」起底!跟莫那鲁道出草 地方代表性人物 

▲南投知名景点泰雅渡假村遭控违法营业、窃占国土多年。(图/镜周刊提供,下同)

图、文/镜周刊

南投县知名景点泰雅渡假村惊爆违法经营、窃占国土。本刊接获渡假村创办人爱德之子投诉,指其父二十多年前过世后,新的经营团队违法续租原住民保留地,还在园区滥垦滥伐,甚至私自封闭周边道路,严重侵害原住民权益,更离谱的是,南投县政府还涉嫌包庇、护航,让部落居民怒不可遏。

泰雅渡假村创办人高爱德之子高明史表示:「父亲当时有个梦想,是创立观光果园,所以向族人一笔一笔购买原住民保留地的权利,在1980年代成立公司,并向仁爱乡公所申请承租8笔国有地,准备进行大规模开发。」

当时的仁爱乡公所请高爱德依法提出事业计划书,经层层审核,最后同意申请,并与高签订「台湾省山胞保留地租赁契约」,从1989年7月起到1995年6月底,一共6年。

高明史回忆道:「营运初期需要大笔资金,父亲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经人介绍找来外部投资者,但这些投资者1990年加入后,未经父亲同意即到处滥垦滥伐,他无法接受,要他们停止,结果他们竟要父亲别管,甚至拿了一些合约要父亲签,主要内容是要他承认土地归公司所有,印鉴所有权状都要交出,就连我们位于园区里的家,等我父亲死后也要归公司,子孙不能擅用。」

高家认为,只要不配合投资者变更登记、申请续租,1995年6月合约到期后,泰雅渡假村就无法承租国有地,自然也不可能经营下去,届时就可将父亲的土地取回。

没想到租约到期后,新的经营团队直到高爱德抑郁而终近1年、1997年5月26日,才跟仁爱乡公所签订续租契约,换句话说,泰雅渡假村整整2年违法占用国有地,并违法营业。更离谱的是,租约还把起始日回溯到1996年元旦,等于用新租约掩盖之前非法使用的事实。

除了续租程序有瑕疵,让当地部落居民更不满的是,泰雅渡假村不仅将「非计划区」的土地当成停车场烤肉露营区使用,还私设围篱,把居民上山务农的必经道路封起来占为己用,居民二十多年来屡次要求乡公所拆除,乡公所却表示里面的野溪地属于国有财产署,他们无法可管。

就连泰雅渡假村违反租约规定,把地上物拿去银行设定抵押贷款,仁爱乡公所也只是发文要求限期改善,并未依约将土地收回。

南投县政府原民局则表示,目前有占用国土争议的,应是园区内的一条野溪地,属未登录地,由国产署管理,非县府单位可以处理,另外,对陈情人指控第一次拖延续约的违法情事,实际上,业者提出续约申请后,安排会勘、图审都需要时间,以去年续租状况为例,在审核前又接到很多陈情须一一厘清,才会有延后签约的状况。

至于业者封路是因之前观光局评鉴时,有委员表示该地有安全疑虑,去年续租时已在契约上明文规定不得封路;地上权抵押贷款部分,去年续租前已调阅土地、建物誊本,确认抵押权涂销才核准签约。

高爱德是赛德克族荷歌社」头目直系子孙,日治时代曾跟随莫那鲁道参与雾社起义,二战后经营南投客运公司,曾连任四届、共十六年的南投县议员,是当地具有代表性的原住民人物

高明史说:「父亲当时有个梦想,是创立观光果园,所以向族人一笔一笔购买原住民保留地的权利,在1980年代成立公司,并向仁爱乡公所申请承租8笔国有地,准备进行大规模开发。」

当时的仁爱乡公所请高爱德依法提出事业计划书,经层层审核,最后同意申请,并与高签订「台湾省山胞保留地租赁契约」,从1989年7月起到1995年6月底,一共6年。

高明史回忆道:「营运初期需要大笔资金,父亲在财力不足的情况下,经人介绍找来外部投资者,但这些投资者1990年加入后,未经父亲同意即到处滥垦滥伐,他无法接受,要他们停止,结果他们竟要父亲别管,甚至拿了一些合约要父亲签,主要内容是要他承认土地归公司所有,印鉴、所有权状都要交出,就连我们位于园区里的家,等我父亲死后也要归公司,子孙不能擅用。」

对于投资者的要求,高爱德当然无法接受,因此拒签合约,还为此发函当时的台湾省山胞行政局投诉,说遭投资者「掠夺」,却没有下文,高也因此遭到架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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