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育课吵加分!女师呛「一巴掌下去妳惨死」 女大生被推求偿10万判决出炉
▲女学生和女老师因课程加分一事而发生争执。(图/示意照/翻摄免费图库Pexels)
中部一名女大生控诉,一名体育女老师动手推她还呛,「我是很想一巴掌打给妳,我没有骗妳,是说妳是女生,一打下去妳大概就惨死在那里了。」她气得提告求偿10万元。法官认为,女学生纵与老师进行讨论,亦不应出言质疑,或以激烈态度、言词对抗;老师的行为并未侵害女学生的名誉权、人格权,因此判免赔。
判决指出,女学生是该校附设进修部二年级学生;2016年12月,女老师在体育馆时和女学生因课程加分事项发生争执,对女学生说,「呸!态度真烂」、「孬种!敢做不敢当」,并推对方。女老师事后遭控告恐吓、妨害名誉,但经不起诉处分。女学生声请再议也被台中高分检驳回确定,她改以「感受莫大侮辱,名誉权因此受到侵害」,向对方求偿10万元。
苗栗地院法官认为,女老师在出言「呸,态度真烂」之前,是她先表示下课了,不想看到女学生,女学生回称不行、没有说要走;而女老师在出言「孬种,敢做不敢当」前,则是因遭对方质疑前后矛盾,经女老师回复为何说此类言词后,女学生回答没有这样说。
法官指出,女老师说「我是很想一巴掌打给妳,我没有骗妳,是说妳是女生,一打下去妳大概就惨死在那里了」等言语,则是因发生争执后,她表示女学生认为其他人加分不好,女学生则回称很好、很好,她则表示对方为违心之论后才出此言。
▼女学生认为遭受莫大侮辱,因此提告求偿10万元,但被法官驳回。(图/示意照/翻摄pakutaso免费图库)
法官说,女学生纵使对老师处理课程加分一事有所不满,理应循校内申诉、救济管道,纵与老师进行讨论,亦不应出言质疑,或以激烈态度、言词对抗;再衡以我国尊师重道的社会通常道德观念,女学生直接与老师口角,被告基于教师立场,为维护教师对课程评分事宜的裁量权、主体性,对特定事件就原告行为所为的个人评价。
法官表示,女老师措词或许与一般社会所认人情礼仪未符而有失允当,仍与以损害原告名誉为唯一目的言论有所不同,尚与纯粹以攻诘原告人身为目的所为毫无意义的辱骂有别,难认其有侵害原告名誉权或影响人格评价。
至于女老师徒手推女学生一事,法官认为,双方争执过程中,难免因情绪高涨而有相当程度肢体动作,原告并未因此跌倒、受伤,显见被告出力非强。
法官指出,且女学生被推后,立即表示「我好好讲,对不起,真的对不起」,更向对方鞠躬道歉,离去时还高举宝特瓶喊掰掰;堪认原告也自认态度不佳而致歉,客观上并未有受辱、羞愤。法官认为,被告并未侵害原告名誉权、人格权,因此判免赔。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