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专法3版本/朝野协商拼亚洲第一 柯建铭叹:史上最难立法

学生组织联合发起婚姻平权紧急动员。(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徐政璿/台北报导

「同婚专法草案」5月24日前必须完成,立法院13日展开朝野协商,进行3个专法版本逐条讨论,主要将针对名称,成立关系年龄规定、亲子关系规范内容进行攻防。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也感叹说,同婚立法是他所经历的立法史上,最困难的案子,若弄出一个违反大法官解释的法案,到时立院谁要负责?

目前同婚专法共有3版本,包括政院版「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施行法草案」,共27项条文;由「下一代幸福联盟」委托国民党立委赖士葆所提的「公投第十二案施行法草案」,共17项条文;信望爱基金会委托民进党立委林岱桦所提的「司法院释字第七四八号解释暨公投第十二案施行法草案」,共28项条文。

由于同婚专法在立院过关后,台湾将是亚洲第一个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因此也相当受到国内外的瞩目。目前这3个专法版本,在年龄规定与成立关系上,行院版规定未满18岁者不得成立「同性婚姻」关系;幸福盟版规定相同性别,满20岁且未受监护宣告之两人,得成立「同性家属」」关系;林岱桦版则有28条条文,规定未满20岁者不得成立「同性结合」关系。

在亲子关系规定上,为保障同性关系一方亲生子女权益,行政院版规定当事人可收养另一方的亲生子女,准用民法「继亲收养」规定。幸福盟版则不涉及儿童收养,而以现行法为基础,由同性家属透过书面委托他方共同监护。林岱桦版则为,不开放继亲收养,改采「约定共同监护」制,即同性结合两人间得约定,共同监护其中一方的未成年女子

立法院长苏嘉全14日上午协商前受访表示,此次同婚议题协商,上周二首次协商确定原则,今天进入逐条审查,从名称开始讨论,总共20几条,各版本不同,有共识当然就依照共识办理,没有共识还是会到院会处理,周五新的院会就可以开始处理。

至于是否不断电表决到凌晨?苏嘉全说,基本上若有共识,有争议的大概没几条,20几条也不算多的法案,应该不至于到凌晨,若大家觉得到院会表决,20几条也蛮快。

同婚法案修法背景

台湾社会对于同性婚姻议题分歧仍大,大法官于2017年5月24日公布释字第748号解释,现行民法未保障同性婚姻自由平等权已属违宪,因此立法机关必须在2年之内,也就是必须在今年5月24日完成相关修法或立法,但是否改《民法》或另立专法由立法机关决定。

眼看2年期限就要过去,行政院会赶紧在今年2月21日通过「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施行法草案」后,战场移到立法院。民进党团也在3月5日的立法院会中已将全案送入院会「迳付二读」。

由于同婚争议仍大,立委也代替民团提出其他版本。国民党立委赖士葆就代下一代幸福联盟所提出「 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此案在3月15日迳付二读。宏达董事长王雪红设立的「信望爱基金会」提出「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由民进党立委林岱桦代为提案,获得17名跨党派立委连署成案,也顺利于5月3日迳付二读。

根据行政院草案版本,内容为让同志配偶可有合法财产继承权医疗权、收养血缘子女、同时也必须遵守单一配偶相关权利义务;现在的一夫一妻制家庭价值也在专法里获得相同保障,包括同性伴侣一样要受到婚姻规范,通奸罪、重婚罪一样存在。

至于赖士葆代下一代幸福联盟所提案的内容,创设非婚姻之其他制度,「以婚姻以外的其他形式」,保障同性别两人经营永久共同生活关系,成立同性家属关系,以落实其组织家庭权利。

林岱桦的提案版本内容,是综合行政院版、幸福盟版本内容做修正,名为「司法院释字第748号解释暨公投第12案施行法」草案,共有28条条文;主要内容包括,把政院版中的「同性婚姻」用词改为「同性结合」,另设置防伪条款」防止假结婚,也建议不开放继亲收养,改采「约定共同监护制」等。

▼学生组织联合发起婚姻平权紧急动员。(图/记者吕佳贤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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