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路安全与人权的天平
近日大陆有个影剧圈八卦消息引发议论。湖南卫视《天天向上》被大陆广电总局《收听收看日报》点名批评「造型怪异」、「缺乏审美」,要求电视台应加强控管主持人及来宾形象。在政策要求下,电视台透过后制将来宾蒋瑶佳的粉红发色修改为一顶瓢虫状红帽子,以为遮掩。此举引发哗然。大陆广电总局「管得严」是出了名的,但大陆6月1日上路的《网路安全法》影响更重大。
对于《网路安全法》引发各方的疑虑,官方自有套堂皇说辞:旨在确保维护网路空间的国家主权、保护使用者个资、防范网路攻击及网路诈骗。其中若干规范,例如要求网路业者不得收集与其服务无关的个人资讯,而用户一旦发现业者违法收集、使用、贩卖其个资,有权要求其更正或删除。其实这部分与台湾《个人资料保护法》的精神相近,是值得肯定的。
不过,该法有更多要求造成争议,包括推动网路实名制,用户必须向网路服务供应商提供真实姓名才能申请网路与电信服务,维权人士批评这形同网路审查,箝制言论自由。同时此法也以国家安全为由,禁止跨境数据传输,要求在大陆提供网路服务所搜集的个人讯息与重要数据都应存放在境内,如果违法被查获,可处以停业或吊照。此外,国内外科技设备均须接受中国政府的安全检查,也让外商纷纷抗议。
依据「自由之家」2016年度网路自由调查,中国属于不自由这个级别,排名在65国之中敬陪末座,还输给古巴、伊朗、叙利亚。被扣分最多的项目就在于管制网路内容,以及违反网路人权。虽说官方认为新法令只是将原有的各种管制作为「合法化」,但在中国特色的法治精神下,会不会因为条文本身的模糊、暧昧,让监管机构能广泛解读,而更紧缩原已捉襟见肘的网路言论空间?甚至产生对台商不公平的贸易壁垒?抑或只是形成下有对策的新翻墙运动?都值得关注。
在戒严年代,台湾党外人士常以南宋儒者杨万里诗作:「万山不许一溪奔,拦得溪声日夜喧」形容备受国民党威权政府打压的状况;更以后二句「到得前头山脚尽,堂堂溪水出前村」期许,果然解严后,民主风潮不可挡。因国情不同、政治体制迥异,倒不必依照欧美强权意识型态来批判大陆实施《网路安全法》。不过人权与自由为普世价值,在维护国家主权和保障人民权益的同时终须兼顾,大陆官方如何拿捏个中执法的分寸,是后续观察的重点。(作者为中国文化大学新闻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