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又鹏/为什么酷碰券比现金更能鼓励消费?
▲酷碰券的原意在于鼓励有能力的国民付出较多的消费金额。(图/Pixabay)
最近有关现金、消费券以及酷碰券的讨论议沸沸扬扬,其中对于酷碰券的负面评价比较多,而且有关酷碰券的概念,有人甚至将其与买一送一混为一谈。其实,酷碰券与前述所提的现金或消费券的运用时机并不相同。如果将三者放在一起比较,酷碰券当然不如前两者来得有利。事实上,这是误解了酷碰券的原意与用途。
酷碰券过去被称为折价券,它是一种折扣凭证,在该凭证上将所欲回馈买者的金额呈现出来,现在则出现折数的型式。当买者拿到该凭证后,即可在其规定的兑换时间,至指定商家购买该促销商品,享受价格优惠。
因此,如果国民需要纾困,则政府发给现金或是消费券,的确会比发给酷碰券来得有效。但是,当政府需要针对有能力付出金钱购买产品的特定目标国民,鼓励其付出较多的消费金额针对特定商家进行购买行动,则酷碰券的采用就会比发给现金或消费券来得妥当。
首先,酷碰券的特性本来就不是人人有奖,不论是针对买者或商家都会其有限制;其次,拿到酷碰券的人本来就不可能都会去兑换,这只能靠商家努力使出行销手法来吸引买者。所以,有时酷碰券发行的数量往往会超过原先预定的预算金额,但由于不会有百分之百兑换,所以应该不致于发生超出预算的情形。
再者,如果顾虑买者因为用酷碰券购买某项商品,就会减少对其他商品消费,个人觉得这个问题就留给买者自行抉择,相信买者自己会有明智的决定。更重要的是,买者因为使用酷碰券所得到的回馈金,反而可能用来买其他的商品。
最后,政府打算利用酷碰券提供回馈折数百分之廿五,期待创造四倍的消费,因而有学者建议如果回馈折数愈低,则可以创造高于四倍的消费。但是,回馈折数应该是引发买者使用酷碰券极为重要的诱因,折数低反可能无法激发买者的购买欲望,此时即使采用酷碰券也使不上力,当然也无法创造出预期的消费成效。
因此,酷碰券的推出,应该关心的是设法找到有能力付出金钱购买产品的特定国民,确认政府需要支持其继续经营的特定商家,以及鼓励这些商家激发创意来诱发顾客利用酷碰券采取行动,才有机会达到预期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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