暐瀚观点/特赦阿扁,就是现在!
▲「台湾地方议会特赦阿扁总统大联盟」提案连署要求特赦陈水扁,并表示民进党该勇敢承担特赦的政治责任。(图/视觉中国CFP)
那天,强雄哥派出魔鬼队出战少林队,他在场边看着球、翘着脚,嘴里叼着雪茄说:「球证、旁证、主办、协办都是我的人,你怎么跟我斗?」
真的,场上全都自己人,谁能跟你斗?现在的民进党,国会也过半,总统叫小英,党政军全都一把抓了,说好的特赦阿扁呢?还在等什么?
民进党月底即将召开全国党员代表大会,591位党代表中,有505位连署支持特赦陈水扁。这样的党意,超过八成五的热情,蔡总统、蔡主席,难道您还看不到吗?
记得2016年1月,民进党选举大胜,赶在520政权再度轮替之前,高雄市长陈菊开出第一枪,率先呼吁当时还是总统,但被警告不可做重大决定的马英九应该特赦陈水扁。
陈菊市长的理由很简单,她说这是「蓝绿和解」的机会,如果马不懂把握,那很快的5月蔡总统上任之后,那将会是举手之劳。陈菊的呼吁,引来苏贞昌、谢长廷加码跟进,当时甚至有亲绿人士分析,卸任后的马英九,很快的也要到土城台北看守所报到,今天若不赦扁,明日如何自救?还呼吁马英九不要误人自误,后悔莫及。
话都说到这份上了,岂知马英九死脑筋讲不听,居然还是拒绝特赦!对此,马英九提出他的理由:根据中华民国《宪法》第40条「总统赦免权」规定:「总统依法行使大赦、特赦、减刑及复权之权」。
所谓「大赦」,是指总统针对全国性的特定罪行行使赦免权,其罪行在法律上完全消灭,就算再犯也不算累犯。至于「特赦」,则是总统对「特定已受确定判决的刑事罪犯」免除其刑罚,但罪行并无法在法律上消灭,如果再犯,将成累犯。
▲赦扁联盟过去曾表示,民进党之所以能在短时间内取得3次政权都是阿扁领导有方。(图/记者陈家祥摄)
再来看《赦免法》第3条:「受罪刑宣告之人经特赦者,免除其刑之执行;其情节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为无效。」也就是说,不管是要「免除其刑」(不用关),或是「罪行无效」(没有罪),都得要是「受罪刑宣告之人」,也就是「有罪的人」。
但是,阿扁总统身揹11案!4案有罪、2案无罪,另外还有5案已经停止审查。有罪的,他不认罪;未审完的,结果还在未定之天。在这种情况下,不要说马英九不能赦,蔡英文无法赦,就算也让当年的阿扁总统自己来面对,恐怕也一样无能为力。
「为何不能特赦阿扁」的理由,早已摆在眼前,无奈这一年多来,却变成蓝绿互斗的「相骂本」,放任两边的支持者天天指责对方。
绿营有些支持者说:「马英九一开口就是准备说谎,他说的任何事情都不可信!」真的,千万别信,肯定骗人!那现在蔡总统都上任一年半了,党代表也八成五都连署要蔡主席快快动手特赦了,总统府发言人黄重谚这时跑出来回应什么「民进党从来不是以党领政」、「民选总统的决策必须对全民负责」,又是那招?
特赦阿扁,就是现在!蔡总统别再犹豫,也别再牵拖什么理由了。再拖下去,只会让小英变成「马英九2.0」,让马英九当初无法特赦阿扁的理由,变成真的。
等等!马英九说的是对的?这怎么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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